我個印印屈我Underpay, 做左13個月,個日同我講做得唔開心話叫我幫佢find個新employer, 我話都可以,不過你未做夠兩年,好難喎! 你再唸下先.之後個日就自己走左路, 格幾日私人寄左一封信到我, 話我underpay同無比holiday佢.要我賠三萬蚊, 仲日日打電話比我問我唸住賠幾多錢
今日去勞工處,勞工處個人問我同印印有冇證據, 我比左份人工簽收佢, 印印同個fr就話佢無證據, 我同勞工處個人講如果我唔賠係咪唔洗傾就走得, 佢話係, 之後就會向勞資審xxx傾.我點可以因為麻煩而比佢屈(雖然佢之後話可以收我二萬蚊)
其實個印印係黎過香港打過2年工, 而佢又係我姐姐個工人介紹佢妹妹, 之後我就申請左佢黎.其實我都唔知點解佢要屈我,唔知係咪等錢洗.早年我姐姐個工人話佢媽咪有白內璋,我同家姐都借左$15000比佢工人, 我家姐又比佢家姐返去印尼(做左一年左右個時)
不過有d人話如果我輸左, 我要坐監, 因為佢地工會好勁, 宜家又有d擔心,但係唔通我就咁比二萬蚊佢.有冇意見呀, 我係咪應該向惡世力屈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