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一問:官司問題

2008-01-30 1:30 am
法律一問:官司問題:我贏左官司:冇請律師:自已辨护:是否可以追討訟費和赔賞:最低額係幾多?最高賠賞幾多?追討限期為幾耐?保持追討ge權力有多長時間?希望各位解答:多謝

回答 (1)

2008-01-31 4:48 am
✔ 最佳答案
1. 可以追討訟費, 但要向法庭提出. 並由法官同意判決你可取得訟費才可. 勝方唔一定會有訟費, 因為可能法庭認為雙方都有不是之處, 所以應各自負責訟費.
2. 如對方反對訟費, 可能就要再打官司, 即係所謂 taxation.
3. 冇所謂最高最低, 要看花了多少時間和精力, 各級法院都有指引和規定.勞工庭好似只有最多元$500

不過訟費和賠償, 應該在判案時, 由法官決定. 你冇理由唔知.

收錄日期: 2021-04-29 21: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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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129000051KK01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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