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你跟姐姐可以以非核心家庭形式申請。
居屋選樓優先次序
(綠表)受房委會清拆計劃影響的家庭;
(綠表)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家庭;
(綠表)沒有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家庭;
(綠表)受房委會清拆計劃影響的單身人士;
(綠表)單身人士;
(白表)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核心家庭;
(白表)沒有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核心家庭;
(白表)非核心家庭;
(白表)單身人士。
首先你跟姐姐聯名申請,我想問你們打算誰做業主?到底是誰負責供樓?
如果一開始你姐姐打算另外置業的話,那就在買樓時由你負責做業主。始終你們日後會各自成家立室的,沒理由2個人一齊做業主咁蠢的。
因為根據房屋條例,居屋業主及其配偶(包括買樓時單身,買樓後才結婚的配偶。)終身已不得再享有房屋福利,包括公屋和居屋;但公屋仍接受因經濟困難(破產、取綜緩等)並沒有物業的人士再度申請。(不包括因沒錢供樓的經濟困難。)
所以現時問題是到底間屋是誰要的?至於你說的「過冷河」,應該是說「關鍵成員」。「關鍵成員」的定義是由於以業主的能力不能夠獨自供樓,於是「關鍵成員」就有份供樓;「關鍵成員」的確要等2年後,經業主簽名才可以除戶籍。但另一個問題是如果你姐姐不供樓,你一個人是否能獨自支撐得到!??(20年啊!)
至於你所說的轉名,以你們的情況這樣轉名,是需要先補了地價才能轉名的。而且申請居屋的先決條件,是過去24個月沒有擁有物業;這跟你說的「過冷河」一樣的時間。由於重售剩餘居屋暫時只去到2009年底,相信你們已經趕不及的了。
其實你們也可以各自以單身人士的身份去申請,不過單身人士選樓的次序比較後,三房大單位一定沒你的份兒(讓你選到也供不起了)!
另外,銀行最多只會將你們的入息的一半作供樓款項,過多的話你們連生活也會成問題。所以你們宜先決定選樓地區,該樓的大約價錢等,才再決定申請與否!
2008-01-30 02:21:16 補充:
你們可以聯名申請,簽約時就不要做聯名業主;即你做業主,她做家庭成員。事後她可以向房署申請刪除戶籍,要你簽名同意!需時大約2個月!表格【入伙後加入/刪除家庭成員申請書 (Rev. 03/2002) [HD771C] 】我不清楚你們的收入如何,會買什麼價錢的樓等(請另開問題,向專業人士查詢).....而且供樓是二十年的事,你姐就快要結婚,婚後會幫你供樓嗎?另一個問題是,你姐跟你一起聯名買了樓後,她未來2年都不能再申請居屋,而居屋重售只到2009年底;你姐會不會在這2年內再申請呢?如果你姐打算2年內再申請的話,你就以白表單身人士申請;雖然會排得比較後,但又不會令你姐錯失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