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約問題~~ 業主問

2008-01-28 1:00 pm
店鋪死約到08年3月滿約,租客11月開始無交租3個月...
租客因無錢頂租所以,打算1月尾搬走交回鋪位...
之前起租己經比左3個月按金,但尚欠2個月租金先滿約(即2.3月)

解如申請封租令,及揾執達利上門清貨,所需時間要幾耐呢?
尚欠2個月租金如何追回,? 追定唔追好...因律師費都幾貴...
如何禁止租客搬野走 ?
如已經搬走店鋪貨品.業主可以點做?
報警收唔收理...現在仲有無錢責監?

回答 (3)

2008-01-28 1:11 pm
✔ 最佳答案
死約, 有約就可以追返佢錢,
睇你想點
睇你想放過人,定係為左幾萬追到人嘔血
我睇法係
人地冇錢先冇得交 ,都打算比返舖你, 又有3個月按金比你收
仲有2個月租姐,得個少少錢冇謂追啦,你又煩人地又煩
話你聽封,搵人上門清,勁煩 樣樣都係錢
搞壞印像 比人唱通街,冇人租你咪仲慘
無謂啦,都過年了 放過人地啦
2008-01-29 6:16 pm
先多謝提問者在他的另一條同樣問題中給我評分及讚許。
我想以第三者角度、中肯地評論此事。
我很理解提問者的煩惱,坦白說,此網表面說是知識交流,但實際是有疑惑的人進行發問的地方,若一個人沒有煩惱,我相信誰也不願在網上公開他的問題,始終網上無論是閱讀、提問、回答者都有不同的人存在。究竟每人的心內想著是什麼目的,我們誰也不是他肚內的一條蟲,豈敢猜估呢?
正如我也遇到很多提問者,明明我是用心去回答,或許答滿4000字後,無緣無故一發不言地刪除了他的問題,即我的回答。我也曾為此氣憤,因我是真心及用心去回答及嘗試站在提問者的角度去理解,但遇上此無禮貌的行動,實在令人氣急敗壞。
那些在提問者已選取的最佳回答中,無理由下任意給別人負分的評價,更是人中的敗壞。他們的目的何在?為了拿取那一分可以不問情由下,胡亂給人負分?!
最痛心就是那些回答者,既然無心去回答,就不應惡意地將別人類似的同類問題,禮貌地問一聲都沒有下,任意去抄襲複製別人的回答。這種無恥人,我會想比起此名提問者,只是一時因心中的忐忑混亂,而作出業主與租客的同一提問,還要來得下流的人格。
而此提問者要用業主身份及租客身份來發問兩次,我想他的用處是想清徹知道兩者的想法與難處,從中拿取平衡點。我想他/她的心,是想將此煩惱解決得好一些,不想觸發雙方的矛盾與對立。
坦白說,其實未回答他的問題前,我也看到他有此行為。但為何我選擇在他作為租客的身份中來回答呢?目的是看到第三條的發問,是轉換另一地方及租約。所以我這樣理解,他為了糊口,見此處的生意實在冷淡,不想再繼續餘下的三個月租期,想在另一處找人流更好的地方繼續營業。
本來人就是自私的,這是人的本性。
但他卻錯了一步是,只是等待多三個月的時間,在通情達理的情況下,對業主您好、我好下去完成租約,目的是履行合約精神。但就算真的支撐不了,坦白說,我也很感受當沒飯吃時,莫說三個月的時間,即使三天也是漫長的。
但換轉另一角度看,他其實是可以如實向業主說明因由,而不是靜悄悄地搬離,傻乎乎地以為以按金抵消欠租的問題。其實這樣更令他含冤莫白,也令業主當他是衰人般看待。重要是業主無端因他這傻勁的行為,損失聘請律師及收不到的數月租金煩惱。若是這樣,更令大家都非贏家,雙方都痛苦,那這世界上又多了一對仇人了!這是他萬萬也想不到的局面,我想信他只是一時鑽牛角尖而已。
所以我常說,在這兒回答,並非只簡單地答三兩行字,目的是解決提問者的煩惱。我看到很多提問者,因煩惱而不懂如何從字裡行間去表達,加上香港的教育製度令很多人的語言表達能力很弱。莫說英文已奇差,連中文也可以錯字連編,白話文一大堆。所以若體諒到他們這弱點,那我們應再花點時間,思考他們的問題背後目的是何幹。
我已清楚說明,遇到問題不是去逃避,而是應積極去面對、去解決事情。
很多人誤以為對方是衰的,若將問題開口說明,對方一定會有心留難。但我會想好人仍有很多的,不是所有人都立壞心腸。而且說實在那句,那間鋪的位置與人流,最清楚知悉情況,您猜是租客您、是地產經紀,或是業主呢?我可以說最心知肚明的百分百肯定是業主,所以您的難處,作為有良心的業主,怎會不理解呢?只是人有時需表現很強,才死撐下去,我指是無論業主或租客都如是。
可以的,平心靜氣,先組織自己的說話內容,若想再做好一點,先搜集這年多來的生意數據給業主看,雖則有時說什麼私隱,但不是私隱就是皇牌。當您處於弱勢下,要與對方議價,也要拿出誠意與事實,讓對方明白您實在的難處,並非說謊。
而且您錯在不應此租約未完結,及未與業主真心的商討前 ,急迫地找另一處開檔。這會令全世界覺得您,既然您有能力付別的佣金、按金及上期,這兒只欠五、六個月的租金也不付,令人感覺您的不是,是否有心吃霸王餐,那這是您的不對。此點,我也不幫您。
我會覺得這次的經歷,您當是人生體驗,從中好好學習。而且您不是沒路走的,可以有補救機會的,在乎您是否有心去欺騙業主與群眾。良心在您心底處,我要提您的都已說明,命運是掌握在您手。
誰人沒錯,錯而能改、善莫大焉。

2008-01-30 06:44:52 補充:
mandy:

您都是點不明的人,看到您都是心術不正的人。等天發落吧!您在我另一回答中哭訴被人說您扮業主及租客身份來發問,您的不開心,我替您說句公道話。您連多謝一句也沒有,您這人沒藥可救了。
2008-01-28 10:47 pm
請問Mandy你到底是業主還是租客?一時說生意唔好欠租,一時又說你有沒有權沒有租客的貨物!還有你發問十條問題,九條都移除的;如果真的是問知識,不要這樣對用心回答的人!!
租約問題~急!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7008012700456
參考: 我


收錄日期: 2021-04-14 18:34:4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128000051KK0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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