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扣分一問 (急) 10點

2008-01-28 8:53 am
我想問如果我係07年12月27日發生左交通意外(撞到人地架車尾)..當時我有4分..但係我會係08年1月22號加回3分..而家警察要我落口供..如果到時判了我有罪我洗唔洗停牌??
扣分是計發生交通意外的那一天還是判案那一天呢??
十萬火急

回答 (2)

2008-01-28 9:15 am
✔ 最佳答案
撞車不一定會扣分,要視乎警方要不要控告你.
控告又要視乎你當時的駕駛態度.
如果純熟意外,不涉及危險駕駛,不小心駕駛,醉駕或有人受傷...等等
而出事雙方於賠償又私下解決,一般不會告你或扣分.
至於真是判決,都是由成立當日起計,因為一日你未被定罪你仍是清白的.
祝好運
參考: 曾撞及巴士,交警來吹波仔落口供,最後賠償完成後沒有告,原因就是警方同我講以上的一番話
2008-01-28 9:04 am
扣分是計判案那一天, 兩年內超過15分才要停牌.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53:5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128000051KK0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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