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開有限公司好d定無限公司好d

2008-01-26 10:46 pm
邊樣比較靈活d呢?

回答 (3)

2008-01-26 11:12 pm
✔ 最佳答案
其實, 要答你既野唔多. 主要睇你想做咩生意. 以下, 好長. 無用口語化的文章. 是供你參考.

主要呢, 睇你做乜生意, 簡單d講, 你盤生意係大, 搵大錢既, 就有限啦. 相對地, 生意小, 就無限.

點解呢?
你生意小, 唔駛請人打工. 只係分佣. 年收入不過50萬, 都係免稅. 你盤生意, 一年, 收入減開支. 有無可能破50萬, 你係心中有數.

你真係唔知. 咁可以開左無限先轉有限羅. 因為, 無限公司的政府成本, 只係$2600.

你開有限的需要係咩~ 你筆錢大. 再要問銀行借. 都係較有利.
因為你跟公司的身份是獨立, 是你公司借錢, 不是你個人借錢.
公司破產, 你係無個人債任. 當然, 銀行緊有方法信你先肯借啦.
唔係個個都開左, 又破產走佬咁著數了.

而比起無限公司. 公司借錢, 係等同你借錢. 破產會係等如你自己
破產. 所以, 就睇你盤生意大唔大. 如果你係做小生意, 都唔會欠
人錢. d 野都係現金一手交一手多. 咪無限羅, 所以d店鋪零售, 都
係伸請無限.

另一原因, 係你公司大, 要請員工幫忙, 有咩糾紛要嘈, 有限公司都
係可以作為你的另一個身份. 有咩事, 都係公司比人告, 唔係你.相
反, 無限就緊係你自己奶上身啦. 所以咪要睇你係咩公司, 係咪要
租office, 請曬人來做羅.

另一問題, 有限公司, 一定要每年搵會計師檢查. 費用一年數千至萬
多元不等.視乎你的盤生意, 多唔多賬目. 同生意額作準. 你每年都要
向政府伸報, 股東狀況. 一定要有秘書, 費又1600蚊左右. 不過, 你自
己做秘書, 自己去報....其實. 100蚊左右渣... 會計師, 就無得自己做,
公司法定左, 一定要搵第三者認可會計師, 先可以查數. 查左既數, 再
報稅, 先無事.

你間公司收入大... 呢d 就真係小數目. 但你真係做小生意...呢d錢都
要堅.. 咪伸請無限羅. 無限就唔駛做呢d野.



講講下, 又答左咁多比你..- _ -. 希望你明啦


==========無限與有限的差別==============

公司組織之態樣分為四種:
一、無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之公司。
二、有限公司: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三、兩合公司:指一人以上無限責任股東,與一人以上有限責任股東所組織,其無限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有限責任股東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四、股份有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或政府、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全部資本分為股份;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公司名稱,應標明公司之種類。

由該法條可知,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均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責;簡言之,就是當公司發生虧損時,股東所損失的,只限於股東投資於該公司之資產,至於個人名下的其他資產,則不受影響;無限公司之股東於公司資產不敷清償公司所負債務時,股東個人名下的所有財產,則須負連帶清償責任。換言之,無限公司,其所擔保的不只是公司目前的資產,也包含了股東的個人所有資產。


公司有分股份有限公司、無限公司、有限公司、兩合公司、外國公司。

無限公司是二人以上之股東所組織,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這種公司起源於家族共同企業團體,與民法上的合夥相似。

有限公司是二人以上,二十一人以下之股東所組織。股東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

目前市面上的公司,大多為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無限公司應該沒有人會去申請,因為股東對公司債務要負無限清償,如果公司資本額才五百萬,而公司債務是一億,即使公司倒閉,股東也要完全清償。如果要開無限公司,比較適合服務類吧!例如:愛心無限公司^^

獨資:於營業登記的「公司」組織型態中,僅適用於「有限公司」。故獨資的公司,其全稱,不會有「股份」二字。


公司型態: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兩合公司、無限公司,都是申設營業登記的「公司」組織型態之一。


資本額登記限制:

有限公司:50萬元(含)以上。

股份有限公司:100萬元(含)以上。

兩合公司:目前查無資料,不詳。

無限公司:目前查無資料,不詳。


資本存款證明提供限制:

公司:資本額已超過25萬(含)元,一律需提供資本存款證明。


法律位階:

皆屬法人位階。




發票使用:

一律需使用發票。


股東人數限制(現行法令,民國94年06月22日修正):

有限公司:由一人(含)以上股東所組織。

股份有限公司:指二人(含)以上股東,或政府、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

兩合公司:指一人(含)以上無限責任股東,與一人(含)以上有限責任股東所組織。

無限公司:指二人(含)以上股東所組織,其中半數,應在國內有住所。


以上公司組織之股東人數,皆無明文規定人數上限。


責任負擔:

有限公司:股東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資本分為股份;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對公司負其責任。兩合公司:其無限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有限責任股東,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

無限公司:股東對公司債務,皆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

2008-01-26 15:13:53 補充:
致發問者我同你講, 樓上就真係唔識, 亂貼一通. 佢自己都唔識比建意你.
2008-02-04 12:54 am
好明顯你詳細好多. 慘得過有人做票都要輸.
2008-01-26 11:05 pm
以下我是在網上找到的, 相信對你有幫助, 希望幫到你!!
圖片參考:http://hk.yimg.com/i/icon/16/3.gif


做生意的人,特別是一些從事高風險業務的人都會選擇以有限公司來經營業務。

說到有限公司與無限公司的分別,很多人的理解是前者的責任是有限而後者的責任則無限制。 其實,這種說法並不準確,亦很可能令人因誤解而招致損失。
有限公司一般是指根據〈公司法〉成立的公司,在法律上此等公司是獨立個體,稱為「法人」,在很大程度上其法定的權力及責任跟常人一樣。因此,在民事法而言,一間有限公司應負的責任跟常人一樣,並無上限,而享有有限責任的只是其股東而已。至於各股東的責任多少,則視乎其認購股份數量而定。假如一名股東認購了一千股每股一元的股份,當公司被清盤時他的最大責任只是一千元。理論上,這名股東在認購股份時已支付該一千元,因此在公司被清盤時,這名股東便再無須負上任何責任。相反來說,假如該名股東未付該一千元,他於支付該金額後便再無須負上任何其他責任。
至於無限公司的股東須負的責任並無上限,公司欠的債項需要由股東全數負責,而債權人有權向法院申請查封及出售股東名下的任何財產。


2008-01-26 16:00:37 補充:
To 樓下回答者 聖膠:好老實講, 小弟認為你的回答真係很好, 能仔細分析以上發問者的問題, 小弟自認不如, 你一定是最佳的回答. 你平時睇咩書多, 小弟真的想學習!!不過, 大哥, 唔需要甘串吧, 只是為了發問者的少少20分, 又唔係比20蚊給你, 你亦不用太激動吧!!


收錄日期: 2021-04-23 22:02:0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126000051KK01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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