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用作貨倉被控

2008-01-26 8:34 pm
請問如果因"住宅用作貨倉"而被控, 型最高會是什?
程序上是否會先被警告?是否型事案?
更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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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2008-01-27 12:49 am
✔ 最佳答案
1) 您寫的應是刑事,而非型事。
2) 若物業屬於您,即您是業主;購買後作什麼用途,只要不違反大廈公契,理應沒人會管及約束您作貨倉用途的。
正如很多住宅,業主並非買作住屋用途。它是可以當貨倉,擺放物件。只要沒違反消防條例或建築物條例,例如他任意改動結構牆,或將室內擺放易燃物件等。才會被控告的。
而且,若表面您說只是違反大廈公契,管理公司及業主立案法團,也只是從民事控告您及索償而已。
3) 除非,您是租客。因租約是訂明物業只可作自住用途,但您租入後,故意作違反租約的事,例如當貨倉用途或分租單位。那業主是可循民事程序控告您。

2008-01-26 16:52:40 補充:
而且有點需說明,究竟您指的是公屋或是私人樓。若是公屋,您亦需遵守房屋署所訂立的條例。他們有權扣您分,及若扣滿分數,是會下逐客令的。
2008-01-27 1:12 am
如果你個單位並非作為商業用途...只是自用貨倉(非存放危臉品),基本上...在沒有遣反大厦公契嘅情况下....你冇犯法!
你又或者可以調轉頭唸唸...如果屋企裡面存放大量「非危險性」之私人物品,咁...有冇問題!
如果因將單位改作商業用途,此非刑事。除非你嘅單位改作「犯罪性」用途...如黃賭毒等,咁就有問題啦!


收錄日期: 2021-04-20 00: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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