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騙了! 已簽買賣同約,如何好?

2008-01-26 5:21 am
在1月頭簽了臨時買賣合約,當時已知道大廈4月會做維修,由於頗喜歡層樓便成交,
業主在簽臨時買賣合約時加上一句「成交前維修費用由買家負責,成交後由賣方負責」。

結果到月中到律師樓給大訂時,在律師口中,我們才得知,大廈因維修問題被「訂契」。律師知道我們的事,並沒有協助我們,以一句「經一事 長一智」著我們簽正式合約。

本人十分氣憤,地產代理及業主時前沒有理由不知「訂契」問題! 另外, 由於「訂契」在簽了臨時合約之前,買方本來需負所有維修費用。

1. 除了可到 「地產代理監管局」投訴外,我還可以點做??

2. 維修費是否會因臨時買賣合約上的一句,由我負責?

回答 (3)

2008-01-31 2:28 am
✔ 最佳答案
但係張約上面,任何一方加一句都要雙方簽名在實,如果個句則邊都無你簽名確認,根本唔成立喔

朋友都覺得D律師行只識得收錢,仲要不斷加收費,有咩野就諸多藉口,佢識法律你唔識,根本無得拗!

搵過另一個律師,去律師公會投訴個律師行.

維修方面,如果買之前舊業主已知將有維修工程而存心隱瞞,可以踢契,取消交易
2008-01-26 6:18 am
你用那間地產公司架!你的律師是否地產介紹比你架!訂契銀行可能做不到七成,我也同意除消買入這間屋,你又比了大訂真係慘了,一早不要上大訂才對‧

去律師公會問下啦!你個律師好有問題
2008-01-26 5:59 am
您如果未比錢, 最好撻訂....並追究代理 未有申報物業情況的責任

另外正約 有無同一句野? 如果無 , 請加番一句

" 此合約取代以往3方的協議" , 用黎取消番 您臨約時果句野 ...
參考: 失敗的前度地產經紀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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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125000051KK0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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