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轉工的薪金問題

2008-01-25 8:25 pm
本人正為轉工一事,感到苦惱.
本人打算在2月1日遞交辭職信, 而在2月23日才正式辭職的話, 在不足30天內的通知,
我是否要扣回或補償一個星期的薪金?
因為其間有農曆新年的關係, 年假的薪金公司會否給我薪資?

還有強積金我可否轉都我新的公司?點轉法?

多謝!

回答 (3)

2008-01-25 8:48 pm
✔ 最佳答案
在不足30日的通知, 餘下的日子, 公司大多會在最後的一期薪金扣除。而不論你在這時間內所放取的公眾假期還是年假,公司都不會扣錢的, 如果你到last day當日仍有年假如下的話, 公司會補錢給你,但不能因為有年假餘下, 而作提早離開公司用途。

而強積金方面: 是可以轉去新公司的, 但要清楚新僱主用的是否同一間強積金公司, 如果是, 只要提供新僱主公司名給mpf公司便可, 但如果不是, 公司會先提交你的離職通知給mpf公司, 等你到新公司要供mpf時,新公司會給你申請表, 到時你要多填一份" 轉移表格", 把你前公司mpf的資料填上, 寄回便可。基本上, 以上資料會有人事部同事代處理。不過,方便起見,建議於last day當日, 所簽名的資料都要一份copy, 一來方便報稅, 二來,有問題起來, 也有資料根據查看嘛!

p.s 以上資料, 是根據我做多年admin.得來的。並不代表,所有公司或mpf公司都是這樣做法。所以只作參考之用。

祝你新工作愉快!
參考: myself
2008-01-25 9:11 pm
如果2月1日遞交辭職信, 您要做到2008年2月29日, 不是要有30日通知期, 而是一個月通知.
因此您打算做到2月23日, 您便要扣回由2月24日至2月29日人工 (即6日人工).

如果您已經做夠3個月, 農曆新年是可以享有有薪假期, 因此僱主是不可以扣您人工, 但如果您不夠3個月, 僱主有權扣您人工.

當您轉工, 強積金是可以轉都您新的公司 or 保留在現有公司內.

2008-01-25 13:13:34 補充:
還要看看您有沒有大假, 如果有可以補償您提早走日子.
2008-01-25 8:46 pm
其實因為何事要2月23日離職呢?
如果你真的要2月23日走, 你就要睇下你自己有冇大假可以幫你扣, 如果冇的話, 公司有權扣回有關之補償金額.
農曆年係香港法定假期, 如你已經工作超過3個月, 公司一定要支薪的.
另外...你的強積金係可以轉去新公司. 只要你在申請時填上現有公司之強積金資料, 對方便會幫你轉戶.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01:3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125000051KK0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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