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正為轉工一事,感到苦惱.
本人打算在2月1日遞交辭職信, 而在2月23日才正式辭職的話, 在不足30天內的通知,
我是否要扣回或補償一個星期的薪金?
因為其間有農曆新年的關係, 年假的薪金公司會否給我薪資?
還有強積金我可否轉都我新的公司?點轉法?
多謝!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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