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申請居屋

2008-01-24 6:10 pm
本人同老公聯名申請過首次置業貸款,今年8月買了層樓並還清尾數給房屋委員會,那我們可否申請居屋呢?
更新1:

是賣了

回答 (2)

2008-01-26 6:09 am
✔ 最佳答案
不可以。如果你們有年滿18歲的孩子,可以以孩子的名義申請。
2007年第2期居屋白表申請須知
http://hos.housingauthority.gov.hk/hdw/content/static/file/b5/residential/hos07/phase2/pdf/AG(WF).pdf
第3頁十二(B)
任何人士,若曾購得上述第十二(A)所提及的樓宇而又把樓宇出售,或根據「自置居所貸款計劃」/「置業資助貸款計劃」獲得貸款或資助而已清還貸款,則本人(包括在購買有關單位時仍屬單身的人士)及其配偶均不可再度申請。其他成員若獲准刪除其有關戶藉『除因結婚或獲准享有僱主提供的房屋福利外,關鍵成員則須在購買樓宇兩年後(以簽訂轉讓契據的日期起計)才可申請刪除戶藉』,只要他們符合各項申請資格,則可另行申請。
2008-01-24 9:24 pm
是賣出了層樓還是買入了層樓?據我所知,首次置業貨款經已停止了數年.言歸正傳,申請過首置貨款的人仕是不可以再參與任何與政府有關的公共房屋計劃(包括居屋).一人一生只得一次機會.一手居屋不可以買,但你可以買二手居屋(樓齡超過十年).


收錄日期: 2021-04-19 16:49:4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124000051KK0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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