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責任問題

我想問: 舊公司(已離職兩年),突然打嚟話早兩星期入錯數,入左千幾蚊入我戶口,叫我打簿check左contact返佢,其實佢入錢果陣係咪已經要負一個責任(個責任就係佢應該要confirm個戶口號碼冇錯)? 我如果唔俾返佢又會唔會有問題? 會俾人告嗎?

P.S 我未得閒去打簿,打躩果條友仔D態度麻麻,就算有都唔係好想俾返佢~

回答 (3)

2008-01-27 9:11 pm
✔ 最佳答案
你離職兩年, 兩星期前舊公司入錯數, 發生時間唔係好耐. 你應該知道自己的賬目往來. 舊公司可以根據銀行賬目紀錄向你追討.
公司入錯數冇confirm個戶口號碼, 佢犯既錯係疏忽.
你戶口有不明來歷金錢, 不忠實據為己有, 你犯既錯係盜竊.

210 章:盜竊罪條例 第 2 條: 盜竊罪的基本定義
1) 如任何人不誠實地挪佔屬於另一人的財產,意圖永久地剝奪該另一人的財產,即屬犯盜竊罪,而“竊賊”(thief) 及“偷竊”(steal) 亦須據此解釋。

最好比返佢喇, 要佢比返收據你. 順便向舊老闆投訴個條友仔D態度. 話唔定, 舊老闆會比你一個驚喜.
2008-01-22 7:05 pm
請參考盜竊條例, 閣下若在知情之下拒絕歸還, 將會被控告
2008-01-22 10:11 am
事隔兩年,妳咪說自己無晒記錄,事實妳都未必有啦!妨且如果真的有相同的金額,妳可否說剛巧自己又有條數是一樣,通常如果舊公司去銀行理論,銀行都不受舊公司幫忙的.但念深一層,如果真的是自己的數,白白去給返咪好唔底囉!叫舊公司將此數為難數出囉!最主要不是奶貓,點記得呀!咪叫公司多加小心作為放錢落袋給一個經驗吧!點嘔!點知,關人鬼事,公司年年有會計師對帳,死了!

2008-01-23 03:00:18 補充:
你都說他態度差,不好理他啦!等他自己田數:銀行做法,職員追查不到,自己負上責任!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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