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宗教問題想問大家?~急~~~

2008-01-22 3:34 am
何謂「宗教改革運動」?

回答 (2)

2008-01-22 3:4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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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神學
留跡時間: 2001/01/11(01:10:11)
留跡作者: 紳 士: 老腳
文章主題: 何謂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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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稱教會傳統乃歷代聖徒的屬靈經驗的時候,我們會以她們的經驗作為一種屬靈的典範(Paradigm),成為我們努力的目標。例如歷代聖徒以禱告、讀經操練屬靈生命,以信心、愛心和盼望作為生活的指南,我們亦承繼這些模範,培養我們的屬靈生命。有些時候,我們會覺得自己處身現代化、其至後現代化的時代,一年前的電腦程式、流動手提電話型號已經落伍,我們怎可以回到十六世紀宗教改革時代,甚至中古或早期教父時代,採用他們的方法呢?共實現代基督徒往往忽略了「聖徒相通」的重要性。當找們在主日崇拜中以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承認信仰的時候,我們便是與眾天使天軍、歷代聖徒一起承訝共同的信仰,一起唱詩讚美神。從「聖徒相通」的角度來看,歷代聖徒酌屬靈經歷是可以與我們分享的,同樣我們亦可以投人她們的經驗中,互相印證。歷代聖徒的屬靈經驗是基於他們在處身的時代中對聖經的體會,對時代的挑戰作出回應。我們參考他們的屬靈經驗,幫助我們校正視線,檢討我們的屬靈光境。當我們從事神學思考的時候,一方面引用個人的屬靈經驗作為索材,另一方面亦參考歷代聖徒的屬靈徑驗,以致我們的眼光不會被局限於個人的框框內,而是有足夠的闊度包容不同的經驗,提高我們神學思考代模(model)的觀念及經驗的承載力。(謫自郭鴻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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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跡時間: 2001/01/11(0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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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主題: RE:何謂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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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有位朋友從事的正是如此這般的「神學研究」。他白己從末謙卑地進人神學堂奧,認真了解神學是怎麼一回事,卻是隨意就他零碎所讀的著作,從不同的傅統裏採購這個觀念那個主張,左手一個「十架神學」,右手一個「奧古斯丁傳統」等。他說他不屑服膺任何一個固定的西方傳統,卻是集古今各家之所長,自由地搭建自己的體系;但骨子裏,他對所有神學系統都是似懂非懂,半通不通,真可說是個「唯名論者」(所提的口號都是沒有實質內容的名稱)。要命的是,他還極共鄙視嚴謹的神學研究,無論是釋經、歷史抑或系統神學的討論,統統被他指為沒有公眾市場的自說自話、象牙塔裏的閉門造車;對他而言,惟一真實的論壇就是學術世界,故基督徒必須離開自己的神學象牙塔,走進別人的象牙塔,與新儒家或文化學人士進行學術對話。(謫自梁家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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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跡時間: 2001/01/11(01:12:21)
留跡作者: 紳 士: 老腳
文章主題: RE:何謂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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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教會而言,神學的任務是在現今的時代中承載及表達神的啟示,並批判地反省教會的宣講。正因為神學要植根於教會,教義學可以說是神學的核心。對學術界而言,神學的責任是去回應各種對信仰的挑戰,維護及表彰信仰的合理性。因此廣義來說,神學是要包括基礎神學、護教學和哲學神學的。面對社會,神學也應去回應各種杜會及文化的問題(如傳媒、性文化、社會公義、倫理問題、教育目的及制度)、發出合乎信仰的聲音,批判、影響及改造仕會。要達到這種功能,神學是不能不發展某督教倫理、社會神學、政治神學和文化神學的。教會對社會的影嚮力甚微,根本原因就在於華人教會將福音的社會和政治向度切割掉,把福音完全私人化。這一來基督教倫理、社會神學、政治神學和文化神學等諫題自然少人問津,基督徒在參與杜會時若缺少了良好的指導性思想,又如何能有持久和深刻的影響力呢?教會又如何能在社會作光作鹽呢?每當我想起教會以上的光景時,心裏也不免焦急,但可惜的是看到同等異象的人不多。有時我也不免感到孤軍作戰、心力交瘁和心灰意冷,但每當回想起上主的恩召,我又感到不能後退,我只盼望藉神的恩典,我盡自己一分力量堵塞以上破口。但改善這情況的責任應是落在每個信徒身上的,基督徒知識分子、神學生、教牧和神學家固然責無旁貸,但平信徒對神學教育的支持也是很重要的。假使多一些信徒去看和買神學書,積極鼓勵和關心神學生,甚或設立基全支持有恩賜和心志的信徒去唸神學或宗教哲學,華人神學的發展當會更加蓬勃。(謫自關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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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跡時間: 2001/01/11(01:13:17)
留跡作者: 紳 士: 老腳
文章主題: RE:何謂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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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觀決定了聖經解析。一個教會重視傳福音,也是一種神學立場,在其末世觀及救贖觀影響下,以致重視拯救靈魂而輕忽社會行動。一次有一位牧者(有多年牧會經驗)打電話給我,問如何處理嬰孩喪禮。除丁基督教聯會提供的資料外,最重要的是如何看嬰孩得救的問題,這決定了他的講章,也影響如何對嬰孩父母的安慰,及處理的手法。神學觀決定了教會的牧養模式。當教會拒絕「神學」,其實正實踐了某種神學,如果一個人由得救到死亡只有幾日或幾小時,他並非不需要神學,正因他行將就木,所以他只有接受別人的神學,沒法為自己選擇或創作神學,然而,我們如何看待那些信主後又經歷漫長追求的人呢?二十一世紀多元化的社會,神學的分歧依然存在。堅守福音信仰的教會不會再用政治勢力攻擊其他異己,但在堅守自己立場時仍然容許別人有選擇的自由,因為他們的得救不是由我的神學所決定,是由上帝的恩典與他自己的信心所決定。神學不是用來定別人的得救,神學是用來守望教會,確定自己得救的途徑。我們的得救必須有神學的基礎來肯定,一位受過良好神學教育的牧者,足以有守望教會的能力,以致能保護教會不受異教之風搖動-。沒有神學訓練的牧者便沒有堅定的立場,左搖右擺,以致會友被異教之風吹來吹去,甚至隨流失去。神學訓練不單在辯論教義,更回應社會問題,使信仰生活化(謫自楊慶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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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跡時間: 2001/01/11(01:13:57)
留跡作者: 紳 士: 老腳
文章主題: RE:何謂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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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開心的說:
儘管華人教會重視聖經在信仰的至高地位,亦崇尚宗教改革運動的「回歸本原」(ad fontes)精神,但卻企圖繞過兩千年歷史傳統,經由一道祕密時空隧道「回歸使徒時代的信仰!」。然而,由於缺乏歷史層次的對談與透視,華人教會「回歸聖徑」的結果往往只是「回歸自我心靈的底處」,最終把心靈深谷的回響當作聖靈的聲音。華人神學如果失去與歷史真摯對淡的重要一環,雖努力亦無法建立聖經思維的堅實基礎。(謫自江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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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跡時間: 2001/01/11(01:15:10)
留跡作者: 紳 士: 老腳
文章主題: RE:何謂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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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選謫之文章乃來自基道(在信仰之思的途中~一群年青神學人的神學告白),我於2OOO年底前讀畢,脾益不少,亦深感神於各人身上之模造,為明天的教會預備的豐盛,實意想不到。謹在此向B/S推薦此書,雖然內中有的作者寫的內容比較深,而且用詞一般比較專門,但對於「神學」有恐懼症的我們仍是非常好的一把入門鎖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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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
2008-01-22 5:06 am
改革教的先鋒
自使徒時代末期,教會逐漸墮落及世俗化,但後來也出現護教人士如猶大,後來較重要的還有「獨一神觀」者在三世紀-四世紀對抗主張「三位一體觀」,最後雖失敗,但他們為保存《聖經》真理的奮戰精神,令人敬佩。又如馬昂留斯與央登約翰等人合著「和平的保衛者」一書,主張灰復平信徒參與教會事工;孟他努倡導聖靈與靈恩,勉勵信徒離棄奢靡生活,卻因他本身言論漸趨偏激,陷入另一異端而功虧一簣。
七-八世紀又有忠於《聖經》的教士,反對教會如同異教的跪拜神像及抬舉馬利亞為女神的謬誤。九世紀中葉,為要證明當時教宗所宣佈的主權是早在數世紀前就實行的假文獻「偽西多爾教令集」(Isidorian Decretals)出現時,許多有良知的主教曾群起反對這騙局,但終被壓制。十二世紀又有法國的瓦勒度派 (Waldensians)主張教會應恢復純以《聖經》為唯一真理,反對煉獄邪說,強調平信徒可上臺講道,教士的言論並非完全無誤等,聲勢相當浩大。雖遭到教宗視為異端,予以除名,改職和十字軍的征伐,但他們至今仍然存在義大利阿爾卑斯山區,成為十二世紀以前改革教會進僅存碩果。
1376年英國 的勒得倭得教區長兼英王皇家神學顧問約翰·威克裡夫(John Wycliff,主後1320-1384年) ,眼見時任教宗格列高利十一世生活奢靡,教會因爭競逐財而腐化,便在牛津公開指責教會的主決者。世俗事務由神派政府管理,教宗不應干涉。他獲得英國朝野的擁護,為被教宗捉辦,繼續推動改革,1377年又宣稱聖經是信仰唯一根據,教會唯一律法。接著他將《聖經》譯成白話英文 (1384年完成,1388年修訂) ,結果銷路意外廣大。他又主張「平民主權」即教會應以平信徒為中心,而非教宗;但可有一人遵照聖經總攬相關事務,否則便是敵基督者。並要二人一組出外傳道,但非終身職。英國黑死病流行時,他被保守派歸咎拿辦。他的追隨者被稱為羅拉德派(Lollards),後受英王亨利四世,五世摧毀殆盡,倖因查理二世娶波希米亞公主而再傳入波希米亞。
約翰・胡斯(John Huss,1369-1415年)是波希米亞布拉格大學教區長,因閱讀威克裡夫的著作後深受感動,也開始作類似的言論,起初大受波希米亞朝野讚賞,後因嚴詞指責出售贖罪券是違反聖經的可憎習行為,在1409年比薩會議被教宗定罪,1414年赴君士坦丁堡會議後被拘留,次年七月六日被處以火刑,引起波希米亞反教宗的革命戰爭,迄今改革火苗仍未熄滅。

[編輯] 宗教改革的背景

Luther's 95 Theses教會腐敗 - 上述改革教會的先鋒雖未能成功,但在十一-十二世紀 ,教會也接受了一些改革,如可呂尼革新運動 (Clunny)的加強管理修道院 ,要求修士和修女重新過禁慾生活,並專心祈禱,讀經及默想。但經過數百年,到十六世紀初期,教會內部腐敗的情況又再度嚴重。到了中世紀的晚期,教會中充斥著可疑的宗教習俗。其中最受一般人指責的就是出賣大赦 (Indulgences,又稱贖罪券)以搜括民財,徵收重稅以及買賣教職等,使百姓信心喪失殆盡。贖罪券的販售使馬丁路德震怒,於是改革的呼聲再度提高。『從贖罪券的兜售者帖次勒(Johannes Tetzel)的名言,可以呈現出這事的態度。「銀錢叮噹落銀庫,靈魂立即出煉獄。」』[1]
政府混亂 - 宗教改革期間,神聖羅馬帝國僅空有統一名號。西班牙是當時最強國家,國王查理一世登基兩年後又在1519年被選為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他擁護羅馬天主教,竭力壓制馬丁路德及新教。但因他同時忙於對戰法國,未能全力消滅新教。當時英、德兩國均有內亂,也難以專心制止改教運動,這便是當時有利宗教改革的大環境。尤其德國收重稅,加給人民的經濟負擔,造成農人棄田逃亡,吃虧遍地,人心求變,一旦有人提出改革主張,不論其原來目的如何,立刻就受到熱烈支持。因此當出身德國埃斯勒本城(Eisileben)窮苦農家的馬丁路德,為改革開放教會弊病而登高一呼,顯然在他的背後便有一股不可忽視的助力向前推進不斷!
==參考文獻==

↑ 麥葛福著,曹明星,《再思因信稱義》,(台北:校園書房出版社,1999,64)。

[編輯] 宗教改革的過程與重要人物

馬丁路德馬丁路德 (Martin Luther)(1483-1546年)- 早在耳弗大學 (Erfurt)獲文學碩士,又學半年法律。接著入修道院苦修,1507年獲立為神父。1512年 獲威登堡大學(Wittenburg)神學院博士,隨即教授《聖經》曾講授詩篇(1513~1515)、羅馬書(1515~1516)、加拉太書(1516~1517)和希伯來書(1517~1518)。他是德國最早用德文對照新舊約原文授課的教授之一。然而他繼續依然教會律法潛心苦修,結果,使他更加強烈的不能滿意於「新路」的觀點。但無論如何都不能得到內心的平安。直到有一天他在研讀《聖經》時,看到「義人必因信得生」(羅馬書1:17)時,突然覺醒到原來人的得救只是因為他對上帝的信仰以及上帝的恩賜,其他一切的律法都不能保證使人得以「稱義」。他這信念也在獲得同校一些教授的支持,加上親眼看到人們受騙購買贖罪券的情形,又耳聞教會主教買賣聖職的醜事,他開始攻擊教會出售贖罪券的作法。1517年10月31日他將所寫對贖罪券的九十五條論綱看法,張貼在威登堡大學的教堂門口。由於當天恰巧是人們前往教堂朝掲所拜遺物的萬聖節 ,自然很多人看到張貼的內容。雖然當印刷術才使用不久,但兩週後傳遍全德國;四週後各種譯文傳遍全西歐。教宗終於下令將他革除教籍,他原本只要改革教會一部分制度,從此他也不再承認教宗的權威,唯以《聖經》為權威。此後他所代表的教派總稱國「更正教」或「新教」(Protestantism),與之相對的東,西方天主教,則成國舊教。他直接建立的教會成為「路德會」或「信義宗」。由於他個性保守,因此他改革的教會仍保留《聖經》沒有明文禁止的舊教傳統,如祭壇,蠟燭 ,基督畫像,告解禮,週日禮拜與聖誕節等。
慈運理(Ulrich Zwingli)(1484~1531)
生在瑞士的威德赫斯城(Wildhaus),在巴塞爾(Basel)、伯恩(Bern),及維也納(Vienna)受教育。慈運理在維也納就讀大學,當時候的維也納大學正在推行大學改革。當時在人文主義者採爾蒂斯等人的領導下,促使大學接受了人文主義者的改革。隨後,他又在巴賽爾大學內,深受人文主義的影響,強化了他對人文主義的立場。於瑞士東部接受區牧的職務,在1519年成為蘇黎世教會的牧師。慈運理在語言上是很有能力的,他可以將無論是希伯來文、希臘文或是拉丁文翻譯成蘇黎世的當地語言,後來,蘇黎世市議會決定了聖經改革方案,成為官方政策。在1525年蘇黎世市議會廢止彌撒,改由慈運理的聖餐版本替代。[2]改教的主題是教會內道德的重整,他開始攻擊贖罪券,且是有計劃性的攻擊。在聖禮上他更有自己的主張:聖餐是一項紀念主的儀式,僅是象徵性;基督不在聖餐之中。這點與路德有很大的不同。

在教改運動的早期,慈運理在瑞士尤以東部,具有相當的影響力。在1531年的一次戰役中陣亡。[3][4]




加爾文(又名喀爾文)(1509-1564年) – 生長巴黎,在巴黎大學研究神學三年,後又到外地學習律法。1536年,他出版《基督教原理》一書,隨即到日內瓦。但他的改革教會提案未被接納,且被驅逐出境。經數潛心研究,1541年他再返日內瓦,得到歡迎,並治理當地教會二十三年,使它成為新教的中心。加爾文主張人得救與否完全是神所預定的,但又不贊同宿命論;相反的,他認為虔誠的信仰與完美的德行是每一個將要得救的基督徒的義務,他們應該在世間努力工作以榮神益人。加爾文的教義受到許多工商業者歡迎,成為新教主流,其中以長老會發展又多又快。
英國國王亨利八世(1509-1547年)– 原反對馬丁路德和更正教,後為要與王后迦他林 (Catherine)離婚,受拒於羅馬皇帝,因此1534年與更正教合作並共同通過「最高治權法案」 (Act of Supremacy)宣佈創立英國國教 (Anglican church),又稱聖公會 ,與羅馬舊教的教義儀式並無二致,只是英國王代替羅馬教宗成為政教權威。
==參考文獻==
↑ 麥葛福著,曹明星,《再思因信稱義》,(台北:校園書房出版社,1999,64)。
↑ 麥格夫著,蔡錦圖等譯,《宗教改革運動思潮》(香港:基道出版社,2006),126-129。
↑ 郝伯爾,李林靜芝,《歷史的軌跡—二千年教會史》,(台北:校園書房出版社,1986,226~228)。
↑ 麥葛福著,劉良淑、王瑞琦譯,《基督教神學手冊》,(台北:校園書房出版社,1998,84)。


收錄日期: 2021-04-24 10: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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