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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簡稱綜援)
是香港社會福利制度中的一項入息補助,作為經濟上無法自給自足的香港市民的社會福利安全網,由香港社會福利署負責統籌。
截至2006年1月,申領綜援個案297,570宗,受助人數539,593人。
香港政府在2004/05財政年度的綜援總開支為176億港元。
有些香港人取得的綜援不足生活所需,往往需要從事拾荒的工作餬口
(這就需要社會上的幫助)
有關騙取綜援
香港社會一方面關注市民濫用或騙取綜援的個案;但另一方面,受助家庭備受歧視的問題也是社會焦點。
詐騙綜援個案有惡化的趨勢;根據社會福利署的統計,經深入調查後確證有詐騙成分的個案2001/02財政年度236宗、總金額涉及1100萬港元,2004/05年則有665宗,總金額涉及3960萬港元。
2006年最受矚目的騙取綜援案件,被告是2004年印度洋大地震的生還者。梁惠淇及其丈夫高忠強在2004年底在泰國旅遊期間遇上海嘯,女方隨海漂流多時終獲救,兩夫婦在香港傳媒前大談生還經驗。但事件卻揭發梁惠淇是綜援申領者,2003年更申報丈夫失蹤,從而領取單親家庭補助金,涉案總金額達11萬3000港元。證據顯示梁惠淇報稱丈夫失蹤期間,曾離港旅遊9次,但由於離港日數沒有超過指定限期而沒有被社會福利署揭發。梁氏以個人名義申請單親綜援,因此其丈夫的資料未有在社署資料庫出現,當局未有發現破綻。屯門裁判法院於2006年3月3日裁定梁惠淇罪名成立,21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監8個月,緩刑2年,及歸還多取的2475元予社會福利署。
事件揭露社會福利署審批綜援申請人漏洞,但社會團體社區組織協會幹事施麗珊接受《明報》訪問表示,這是例外的個案,擔心事件會妨礙有需要人士申請,建議社會福利署加強前線審批人手。
另外,前香港最高法院法官李栢儉夫婦於2003-2005年期間,隱瞞193萬元資產申領綜援,在2007年1月26日被判入獄11個月。[4]年屆82歲的李栢儉及81歲的李夫人,成為全港年紀最大的服刑囚犯之一懲教署發言人表示,獄中不會對年長囚犯有任何優待。[5]主審裁判官李瀚良批評,社會福利署的評估機制存在漏洞並且容易被濫用。員工機構華員會社會保障助理分會主席陳振華同意機制存在漏洞,並表示人手短缺是導致調查不足的主因:「負責調查的部門員工有1600多人,每年卻要調查30多萬宗個案。」
騙綜援是可恥的~常有人說綜援養懶人~都只屬小數~
這些人浪費公帑~
最終一定會受法律制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