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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
發展演變 唐宋 蕃客
元 回回、色目人
明清 回回
民國至今 回
人口 9,816,805 (2000)‧8,612,001 (1990)‧7,228,398 (1982)‧4,473,147 (1964)‧3,530,498 (1953)
分佈 散居全國,以西北最多。
語言 以漢語為本族語言,通用漢文。
宗教 信奉伊斯蘭教。
婚姻家庭 早婚,女子只嫁穆斯林。
經濟活動 主要從事農業和手工業。
附註 寧夏回族自治區成立於1958年10月25日。
撒拉族
發展演變 元 撒馬爾罕
明 撒拉回、撒拉爾
清和民國 撒拉回
1954年起 撒拉族
人口 104,503 (2000)‧87,546 (1990)‧69,135 (1982)‧34,664 (1964)‧30,658 (1953)
分佈 集中在青海循化、化隆兩縣和甘肅積石山縣。
語言 大多數通曉漢語。本族語言撒拉語,屬阿爾泰語系‧突厥語族‧西匈語支。沒有本族文字,通用漢文。
宗教 信奉伊斯蘭教。
婚姻家庭 女子只嫁穆斯林。
經濟活動 主要從事農業、園藝業和手工業。
塔塔爾族
發展演變 隋唐 韃靼、達旦、達達
宋 韃靼、達旦
元至今 塔塔爾
人口 4,890 (2000)‧5,064 (1990)‧4,122 (1982)‧2,294 (1964)‧6,929 (1953)
分佈 散居新疆伊寧市、烏魯木齊市、布爾津縣、青河縣、塔城市、奇台縣、吉木薩爾縣。
語言 一般使用哈薩克語或維吾爾語。本族語言塔塔爾語,屬阿爾泰語系‧突厥語族‧西匈語支。有以阿拉伯字母為基礎的塔塔爾文,但由於與哈薩克族、維吾爾族雜居在一起,故這兩民族的文字也成為塔塔爾族的通用文字。
宗教 信奉伊斯蘭教。
婚姻家庭 一夫一妻制,只與穆斯林通婚。子女婚後與父母分居,但仍贍養父母。
經濟活動 主要從事商業、手工業和畜牧業。
烏孜別克族
發展演變 元 屬欽察汗國
明至今 烏孜別克
人口 12,370 (2000)‧14,763 (1990)‧12,213 (1982)‧7,717 (1964)‧13,626 (1953)
分佈 散居新疆境內。
語言 住在城鎮農村的多使用維吾爾語。住在牧區的多使用哈薩克語。本族語言烏孜別克語,屬阿爾泰語系‧突厥語族‧西匈語支。有以阿拉伯字母為基礎的烏孜別克文。烏孜別克族一般使用維吾爾文和哈薩克文。
宗教 信奉伊斯蘭教。
婚姻家庭 一夫一妻制。
經濟活動 主要從事商業和手工業。
附註 烏孜別克族是烏茲別克斯坦的主體民族。烏茲別克斯坦的烏孜別克文是以拉丁字母併寫。
哈薩克族
發展演變 先秦至晉 烏孫
隋唐 融有突厥一部
宋 融有回鶻一部
明至今 哈薩克
人口 1,250,458 (2000)‧1,110,758 (1990)‧907,546 (1982)‧491,637 (1964)‧509,375 (1953)
分佈 集中在新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木壘縣和巴里坤縣。
語言 使用哈薩克語,屬阿爾泰語系‧突厥語族‧西匈語支,有西南、東北兩種方言。1954年大陸修訂了以阿拉伯字母為基礎的哈薩克文。
宗教 信奉伊斯蘭教。
婚姻家庭 一夫一妻制。
經濟活動 以牧業為主,多數逐水草而居。少數從事農業。
附註 哈薩克族是哈薩克斯坦的主體民族。哈薩克斯坦的哈薩克文是以西里爾字母併寫。
維吾爾族
發展演變 秦漢 丁零一部
魏晉至隋 鐵勒一部
唐 回鶻、回紇
北宋 西州回鶻
南宋至明 畏兀兒、畏兀爾
清 畏吾爾
1934年起 維吾爾
人口 8,399,393 (2000)‧7,207,024 (1990)‧5,963,491 (1982)‧3,966,311 (1964)‧2,610,462 (1953)
分佈 散居新疆境內,大多數在天山以南。
語言 使用維吾爾語,屬阿爾泰語系‧突厥語族‧語支未定,有中心、和田、羅布3種方言。使用改革自察合台文,以中心方言烏魯木齊 - 伊犁話標音,阿拉伯字母為基礎的維吾爾文。
宗教 信奉伊斯蘭教。
婚姻家庭 教內婚、民族內婚。婚後,除幼子外,與父母分居。
經濟活動 主要從事農業、園藝業,擅長種植棉花、葡萄。工業和紡織業正逐漸興起。
附註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成立於1955年10月1日。
裕固族
發展演變 秦漢 丁零一部
魏晉至隋 鐵勒一部
唐 回鶻、回紇
北宋 黃頭回鶻
南宋至明 撒裏畏兀兒
清和民國 西喇堯乎爾
1954年起 裕固族
人口 13,719 (2000)‧12,293 (1990)‧10,568 (1982)‧5,717 (1964)‧3,861 (1953)
分佈 集中在甘肅肅南縣和酒泉市。
語言 由於和漢族交往密切,故多通漢語。本族語言有兩種,一種是西部裕固語堯乎爾語,屬阿爾泰語系‧突厥語族‧語支未定,另一種是東部裕固語恩格爾語,屬阿爾泰語系‧蒙古語族。沒有本族文字,通用漢文。
宗教 信奉藏傳佛教。
婚姻家庭 一夫一妻制。婚後,除幼子外,與父母分居。
經濟活動 主要從事畜牧業。
由傳統妻妾到一夫一妻制度
中國傳統家庭,在周朝之時已基本上成形,其結構主要建基於宗法和血緣的關係上。家的繼承者是要和家主有特定的血緣關係,這三千多年前開展的家庭氏族文化,突出地表現了家人生活上的密切相關。個人的婚姻嫁娶或離異,被宗法制度所限制,為的是確保姓氏的承傳,祖先崇拜得以延續,家中財產由其血緣至親的人承繼,以此不斷延續後世,祖先香火不絕。若妻子久無子嗣,需為丈夫納妾,以望妾侍能為其夫有所出。妾生子後,正室妻房亦成為其子之母,所以妾侍生子,亦為妻房之事,因此男女嫁娶變成了家中眾人的事情,一夫多妻的婚姻制度由此而起。1
由於香港為中國人聚居的地方,故此香港社會是承傳中國傳統的妻妾婚姻家庭制度和嫁娶形式,故此當香港成為英國殖民地時,中國傳統的一夫多妻制度與英國所推行的一夫一妻制度亦同時存在,婚姻關係明文立法後,禁止納妾,確定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居民重婚需要負上法律上的責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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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戀愛到婚姻之路
小載禮記昏義篇一開始,就說明了婚禮的目的是為了兩個不同姓氏家庭的利益而產生,是為生兒育女傳宗接代,令到祖先祭祀和家族姓氏得以延續,其中包涵了同姓不婚的原則。婚姻大事是人人都應該重視的事情。3
中國傳統婚姻大多數經由媒人代為介紹和撮合,由適婚男女的家長,告知媒人有男欲娶或女待嫁,請之代為尋找門當戶對的適當人家,年齡以男大於女為合適,男婚女嫁,必由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方為合乎禮儀。4
現今香港己發展成為自由社會,男女是自由地在日常社交中建立友誼,從而擇偶戀愛。由於中國人十分重視傳統家庭的孝愛觀念,故此在戀愛發展之時會徵求家長的意見,當戀愛成熟舉行婚禮,在兩個家庭的家人和所有親友的祝福和支持之下舉行的隆重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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