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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以高原氣候為主僅東南部地區比較溫暖溼潤,其特點是溫偏低、空氣稀薄、大氣乾燥、潔淨日照時間長、太陽輻射強、降雨量較少,一年中約有半年時間冰雪封凍,南部較為溫和。年降雨量東南多、西北少。雅魯藏布江下游谷地的巴昔卡年降雨量4495公里,是中國著名的多雨中心。北緯32附近為著名的大風帶(最大陣風>17米/秒)
風景名勝-拉薩市
位於西藏自治區中南部,拉薩河中游,川藏、青藏公路終點。拉薩藏語意「聖地」或「日光城」之稱。其為1300多年歷史的古城,現為本區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今日拉薩市區略呈直角三角形,直在東南的市中心區(即大昭寺周圍)。聞名於世有雄偉壯觀的布達拉宮、為文成公主修建的大昭寺和小昭寺、藏族皇家園林羅布林卡、布達拉宮山後的名園林龍王潭以及佛教第一寺院甘丹寺、喇嘛教最大寺院哲蚌寺和由宗喀巴門徒興建的色拉寺第三名寺。拉薩東南向的瓊結縣創有西藏七世紀前後的藏王墓群,相傳松贊干布和文成公主以及前後幾代藏王均葬於此。
風景名勝-日喀則市
位於年楚河匯入雅魯藏布江處,是西藏第二大城市。日喀則藏語意「土質最好的莊圓」,有500多年的歷史,是生產藏靴、馬具、氆氌等的古老手工藝城市,是西藏重要商品糧集散地,也是日喀則地政治、紅濟、交通、文化中心。在其四周有白居寺等古剎,同時也是巡禮寺廟的起點站,H酒興歌舞之鄉而聞名中外。十七世紀為班襌四世駐錫地,有規模僅次於布達拉宮的扎什倫布寺。
風景名勝-昌都市
昌都藏語意「雙河口」,位於自治區東部,瀾滄江支流扎曲河、昂曲河交匯處,川藏公路線上。是藏東經濟中心和藏、川、滇交通重鎮。有銅、煤、鐵、石膏等採礦業和豐富的水力、森林資源。昌都縣之「卡若林遺跡」是近年來縣新石器時代部落扯,大約為四、五千年前遺扯,亦可能是西藏最早開發的地方。
風景名勝-江孜
位於自治區中南部,拉薩之西南。以產藏毯著名,相傳已有800多年歷史,號稱「藏毯之鄉」。是1904年西藏反抗英國侵略的英雄城。名勝有城郊宗山的抗英炮台遺跡、白居寺、萬佛塔等。其中白居寺菩菩提塔是西藏群塔之冠,也是中國建築史上的珍品。
風景名勝-喜馬拉雅山脈
位於中國和印度、尼泊爾、鍚金、不丹等國的邊緣。世界十四座8000公尺以上高峰,其中喜馬拉雅山脈佔十座,而高達8848公尺的珠穆朗馬蜂更是世界第一高峰。沿喜馬拉雅山脈之名勝,在西藏西端的普蘭縣有神仙和聖湖,最西端的扎達縣象泉河畔的士山上則有古格王國遺扯。
鄉土名產
西藏名產首推名貴中藥材,有墨香、熊膽、當歸、鹿茸、天麻、冬蟲夏草、母、蛤蚧、全蝎、硼砂、藏紅花等。野生資源特產有野驢、野犛牛、藏羚、黃羊、早獺、雪雞等。還有蘋果也很著名:林芝冬桃,個大色美,稱果中絕品,十分名貴。傳統手工藝品有地毯、卡墊、氆氌、圍裙、藏靴、藏裝、陶器和山南木碗等。
名菜
西藏名食酥油茶、傳統節日食品「卡色」、青稞糌粑(抄麵)、青稞酒等。燒肝是藏民著名小吃。
西藏是我國藏族的發源地。考古學家證明,早在幾萬年前的舊石器時代晚期,西藏高原就有人類居住,從而揭開西藏歷史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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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新石器時代,西藏高原上的人類分布更加廣泛,藏南雅魯藏布江流域和藏東三江谷地是其主要的活動地區,乃東、拉薩、林芝、墨脫等地發現的新石器時代村落遺跡,說明在四五千年前,西藏就已出現堪稱發達的西藏文化。
新石器時代晚期,西藏各地形成了許多部落,活動在雅魯藏布江中游的雅隆部落,由於自然條件優越、社會經濟迅速發展,私有制已經形成,原始社會開始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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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藏文史籍記載,西元前三世紀左右,聶赤贊普作為雅隆部落的第一個國王出現在西藏歷史上,建立了部落奴隸制的博王國。聶赤贊普建榮布拉康宮,"定君臣之分"、"三舅臣"、"四大臣"、"父王六臣",分掌軍政事務,建立軍隊保衛贊普及抵禦、征伐外部敵人,並大力扶植苯教,建雍仲拉孜寺,宣揚王權神授,維護以贊普為首的奴隸主階級的利益。
西元五、六世紀時,藏族奴隸制度社會有了長遠發展,西元七世紀初,朗日倫贊的兒子松贊干布繼任贊普,遷都拉薩,征服蘇毗及羊同,逐漸統一了西藏高原,建立了統一的奴隸制的吐蕃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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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贊干布非常重視發展吐蕃的社會經濟,為此規定了統一的度量衡制,大力獎勵墾荒、興修防旱排澇設施、整修商道、保護商旅,積極發展貿易,松贊干布為吐蕃的繁榮奠定了根基。
藏文也是松贊干布時期完善起來的,他派遣大臣赴喀什米爾一帶學習梵文和西域各國文字,結合藏語固有的發音規律及特點,創造了統一的拼音文字,並寫出了文法專著"三十頌",規定了藏文的八種"格"和虛字的使用法等語法規則。自從有了統一的文字,藏族文化隨之得到了廣泛迅速的發展與傳播。松贊干布在位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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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我國唐朝貞觀年間,中原高度發展的經濟、文化,引起吐蕃王朝極大的注意。
松贊干布採取了一連串的措施,積極加強與唐朝的密切聯繫,大力吸收中原地區先進的漢族文化。西元641年,松贊干布迎娶唐太宗李世民的宗女文成公主,奠定了吐蕃和唐朝往後兩百多年頻繁往來的甥舅關係。松贊干布派遣貴族子弟進入唐朝學習詩書、聘請漢族文人代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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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
在松贊干布以後的百餘年間,吐蕃王朝發展到了鼎盛時期,憑藉強大武力,不斷對外擴張。由於喜馬拉雅山以南氣候炎熱,耐寒的吐蕃人視南進為畏途,於是把擴張的方向指向東方,與唐朝展開了斷斷續續的邊境戰爭。
自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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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中葉起,吐蕃社會內部的各種矛盾日趨激化,由於長期的窮兵黷武,徵調頻繁,戰爭負擔遠遠超過實際力量,人民困於兵役,又遭災荒,疲勞不堪,起義暴動不斷發生。在統治階級內部,邊將擁兵自重,專事征伐,不受王朝節制,朝中大臣則獨攬大權,排斥異己,甚至干涉王室內部事務,王室與貴族、大臣之間的矛盾日益加劇,在各種矛盾的衝擊之下,吐蕃王朝終於由興盛轉向衰落。
西藏地區確立封建農奴制的過程,也是佛教在西藏再度興起並與世俗封建勢力日趨緊密結合的過程。在十一、十二世紀時,西藏地區先後形成了寧瑪、噶當、薩迦、噶舉等佛教派別,以及後來從葛舉派衍生出來的許多支系。十三世紀中葉,西藏成為元朝的一個行政區域,並在元朝的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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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下,建立了薩迦地方政權。
作為中央政府的元朝,對西藏地方進行全面的施政,元朝除了在中央設立總制院管轄西藏地方的軍政和宗教事務外,又下設宣慰使都元帥府具體負責處理西藏的前藏、後藏及阿里等三地的軍政事務。除此之外,元朝的曆法及刑法也推行到西藏地區,薩迦本欽即根據元朝法律重訂了西藏地區的民刑律例。
西元1368年明朝建立,明太祖朱元璋即派人赴藏聯絡,對西藏各地僧侶首領加以安撫,承認他們的固有地位,但需要上繳元朝封賜的舊印,由明朝重新任命並頒發新印。而後中央政府設行都指揮使司於西安,統轄全國藏族地區,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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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藏地區除了給佛教各派領袖人物以法王、大國師、國師、禪師等封號外,同時設有指揮同知等俗官。
明朝沿襲元朝利用和扶植佛教的政策,但與元朝只推崇薩迦一派的做法不同,而是採取"多封眾建",即對具有實力的佛教各派領袖人物一律都賜加封號,明朝供賜封過三大法王及五個王,史稱"明封八王"。三大法王為"大寶法王"(屬噶瑪噶舉派)、"大乘法王"(屬薩加派)、"大慈法王"(屬格魯派),法王奉明廷命,行使地方職權。而五個王是"贊善王"、"護教王"、"輔教王"、"闡教王"及"闡化王",王的地位低於法王,但高於大國師及國師。
法王及王的地位雖高,但並無任命下級僧官的權力,法王及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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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的各級僧官,還是必須由朝廷任免之,包括襲職和升遷,也都是由朝廷直接決定,僧官犯法也要受到朝廷的處分。
西元1644年明朝滅亡,清朝建立。清初,西藏處於蒙古和碩特部的軍事控制下,在蒙古軍隊的支持下,十五世紀開始創建的格魯派(黃教),此時已在西藏各教派中取得了絕對優勢,清政府一方面賜封和碩特部蒙古領袖固始汗,讓他
以汗王身分代表清朝中央管理西藏地區,另一方面則給予黃教領袖崇高的榮譽,先後賜封了五世達賴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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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洛桑嘉措及五世班禪羅桑益西,從此也就奠定了"達賴"及"班禪"在西藏間的宗教領袖地位及傳承。
格魯派黃教在得到清政府的扶持下,發展更加迅速,勢力愈來愈大,不但掌管教派,而且也干涉軍政,在蒙古和碩特部控制的地方政權中掌權辦事的"第巴"一職,大多是達賴的親信,蒙古汗王與黃教間終於產生了摩擦。這種蒙藏上層統治者間的紛爭,引起了清朝中央對西藏的嚴重關切,1718年及1720年,清朝兩次出兵西藏,驅逐蒙古軍隊,殺汗王領袖,才結束了蒙古和碩特部在西藏的統治,安定了西藏的社會秩序,但也逐步加強了清朝對西藏的控制。
1751年,清朝正式授權達賴喇嘛管理西藏的地方行政事務,由佛教格魯派治理西藏的"政教合一"制度,從此正式確立。1791年,西藏發生郭爾喀人大舉入侵的事件,在八世達賴及七世班禪的請求下,清政府派兵入藏將來犯的郭爾喀人驅逐出境。事後,為了加強西藏的邊境防務及行政管理,清朝頒布了"藏內善後章程二十九條",對西藏地方政府的組織、政治、財政、金融、軍事、外交及宗教等各方面的制度都做了明確的規定,使清政府在西藏的施政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