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球是一種在水中進行的集體球類運動,是一項結合游泳,足球,籃球,橄欖球和摔跤的運動。比賽的目的類似於足球,以射入對方球門次數多的一方為勝。水球運動員在比賽時以游泳的方式運動,除守門員外兩手同時握球是一種犯規行為。球隊每場比賽由兩個球隊對比,每個球隊有13個隊員,其中一個是守門員。比賽時每個隊有7名隊員在水中,每個隊員可以無限多次地被交換。東道主隊的隊員戴深色的游泳帽(一般為藍色),客隊隊員戴淺色游泳帽(一般為白色),守門員戴紅帽。每次比賽分四局,每局8分鐘。(亦有6,8分鐘的球賽)(不包括中斷的時間)。球場最大為20米寬,30米長,球場的邊緣上有各種不同的顏色標志著重要的線:中線是白色的,七米線是綠色的,四米線是黃色的,兩米線是紅色的。球場的兩端是球門,球門寬3米,高90釐米。球場的深度不限。但一般要求大多數運動員不能在水中站立。在水中持球站立或跳躍或雙手持球和封截射門同屬犯規,對方運動員在這種情況下得球。比賽時有一或兩個裁判,高級的比賽還可以有兩個助理裁判監視射門。
進攻過程一共有30秒鐘,假如在這30秒鐘內沒有射門的話,對方就可以得球。
射門前必須至少有兩名隊員持球,例外是罰球,假如罰球離對方球門遠於5米的話,罰球的運動員可以從這個距離上直接射門。
守門員可以在他的五米線內用兩手接球。
假如有人在五米線內嚴重犯規,可以在五米線上罰球。
每個球隊可以在比賽過程中申請兩次為時一分鐘的中斷。
在射門、中斷或休息期間可以無限制地換人,在比賽過程中只可以在己方的門後或側線上換人。
水球的球重在400到450克之間,其周長在68到71釐米之間,通常使用黃色,使得在藍色的泳池中更加顯眼。男子運動的球一般比兒童或女子的球大些。
誕生地:倫敦
1870年5月12日倫敦游泳俱樂部決定組織一個委員會將足球的規則改用到水中。他們希望以此來吸引更多的人來從事游泳運動。1874年在倫敦進行了第一次“水上橄欖球”比賽。但該委員會並沒有將他們的規則寫下來,因此這次比賽的形式今天已無法考察了。
此後兩年中一種“水上壘球”形成了,每個隊有三個隊員,目的是將球放到對方的一個平臺或船上。至於如何達到這個目標沒有具體的規定,因此一般總是“最強的人最可能是贏家”。
1876年7月14日第一次“正式”的水球比賽進行。當時記者報道了一系列“水上手球比賽”。球在比賽中壞了,但運動員們還是將比賽進行到結束。
1884年英格蘭和蘇格蘭游泳俱樂部聚會並共同決定了水球比賽的規則。蘇格蘭的格拉斯哥聯合游泳俱樂部不斷改善了這個規則,並使用一個全皮球。此外他們還引入了球門,這樣一來運動員不必將球放在什麼地方,而可以射門,這完全改變了球賽的性格。1887年雙手接球和站在水中被禁止,這樣水球的吸引力不斷被提高,也不斷被擴展。
最早的英格蘭的有規律的比賽從1888年開始。在倫敦和附近地區一個比賽組織成立了。
1890年第一次國際比賽進行:蘇格蘭以4:0勝英格蘭。
20世紀初女子水球出現。1906年在荷蘭第一次進行女子水球比賽。2000年悉尼奧運會,女子水球成為正式項目。目前比較強的女子水球隊有荷蘭、美國、澳大利亞、匈牙利和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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