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新搬到一座舊式工廠大廈,由於業務性質關係,有機會於晩上深夜時間出入停車場,初搬到來o既時候大廈停車場出入口寫明 "停車場會於晚上十時至翌日早上六時關閘,如有需要在該段時間出入停車場請先與管理處聯絡。"
這咗大約兩個星期,我地一星期有兩、三晚須要半夜出入,管理員以"保安理由"叫我地唔可以再o係果段時間出入,但係我地一直有同佢地預早登記大約幾點有車出入,同時我地亦願意登記身份證,而且出入來來去去都係果幾個人 (大約10人以內)。
其實我地覺得佢唔比我地出入都係因為果兩個夜更保安員會o係當更時間瞓覺,直頭係瞓到拍佢佢都唔願意起身開門,本來保安員瞓覺得屬於刑事,但係佢地完全唔覺得有問題,開頭我地都隻眼開、隻眼閉,但係佢而家同立案法團有共識夜晚禁止有車出入,令到我地工作上好唔方便。
我想問如果"大廈公契"如果無訂明唔可以24小時出入,但係而家佢地又留難我地,咁我地可以點樣做?因為而家有3戶公司覺得唔方便(除咗我地公司之外,其他兩戶係舊租客),請各位對法律又或者係呢方面有認識o既人幫幫我地,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