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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 樣 申 請 離 婚 pdf 版本 (742KB) 可供查閱的資料 下載表格
怎樣辦理離婚?
結婚後多久才可申請離婚?
是否必須說明提出離婚的原因?
是否需要聘請律師?
可否尋求家事調解?
需要填寫哪些表格?
怎樣將離婚呈請書送達配偶?
提交呈請書或共同申請書後應怎辦?
然後怎樣?
何時才可取得最後判令?
訴訟雙方可否查閱其離婚案件的法庭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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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聯絡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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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judiciary.gov.hk/tc/crt_services/pphlt/html/divorce.htm
結結離離
離婚程序
贍養費
子女管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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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及聯絡
1) 但取表格前你必須考慮清楚用什麼理由離婚,因為理由不同,需要不同表格。
存檔後家事法庭登記在以後所遞交的文件中必須填寫此編號。
2) 若你以單方面申請離婚,你便成為「呈請人」,而你的配偶就成為「答辨人」
3) 你亦要考慮是否要子女撫養權,若考慮要,盡量在辦理2離婚期間爭取與子女同住.。
4) 在附屬濟助(即贍養費等)或財產安排方面,法庭亦會考慮雙方之財產物 業証明文件或日常開支証明,如屋契、銀行月結單、手提電話費單作判決準則之一。
5) 若你擬就對方提出的分居日期或所列出對你不合理行為的指責提出抗辯,你必須說明並連同自己預備的抗辯書在29天內交回家事法庭登記處,並將所有文件送交「呈請人」(配偶)。
6) 若你與配偶是共同申請離婚,或單方面而不是不合理行為,而一切安排,包括贍養費、經濟財產等皆能達成協議,可以以特別程序申請,即在一切文件準確交回後,雙方不用上庭聆訊便可辦妥離婚。
7) 否則,你將收到法庭信件通知你審訊日期,時間及地點,排期需時不定,一般需要多個月。
所附網址有詳細說明供參考
這裏有些有關機構的電話,希望幫到你!!
香港婦女中心協會婦女求助熱線 2386 6255
離婚調解香港公教婚姻輔導會 27827560
香港家庭福利會 28329700 辦理離婚或有關手續家事法庭(登記處) 28401218 (錄)怎樣才有資格申請離婚?
必須結婚年滿一年(或在法庭下令下)才可申請。
離婚的理由 法庭會接納下列其中一個理由申請離婚:
i) 連續分居一年或以上共同申請
ii) 連續分居兩年或以上單方面申請
iii) 配偶有不合理行為,使你無法忍受
iv) 配偶與人通姦
v) 配偶遺棄你連續一年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