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的失物換領處

2008-01-19 10:29 am
1)警局裏是否有失物換領處這個部門,又是如何運作?
2)是否有分區域的?還是集中放置失物?
3)現在是否三個月未有認領會給回找到失物的人?特別貴重的東西也一樣處理?還是會公開拍賣?

回答 (2)

2008-01-24 1:00 am
✔ 最佳答案
警局裏沒有一個叫失物換領處,但就有一個叫做証物室的部門,就是專門負責如一切找獲但無人認領的報失東西,而當然亦是有分區域性的。物件過了三個月之後不是全部都歸給拾獲物件之人,是視乎所拾到的物件是于何處拾到,譬如若果是在港鐵內拾獲的,咁三個月期限過了若還没有人認領的話,物件會交給港鐵公司,而他們就會放進港鐵的本身一個基金中,而一些文件之類就會交到有關的機構。至于其它的品件都會最終交給拾獲該物件的人,但亦要扣除一切開支如:行政費、刊憲期間的費用等。每個區域有多少人負責工作及其職責都是內部的機密而不會向外界公開。
2008-01-19 11:08 am
警局裏是有失物換領處這個部門!是有分區域的...如三個月無人認領會給找到失物的人!

收錄日期: 2021-04-13 14:59:1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119000051KK00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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