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1:
先謝謝你這麼快的回答~ 如果咁的話, 那我只可以一直擔保她來港居住, 她是不是沒有機會有居港權? (好像住滿七年就可有居港權個隻) 而她及後都不可在港找工作做?
更新2:
謝謝兩位~ 那我可以有什麼途徑申請擔保太太來港居住? 要不要填寫什麼表格,同埋要什麼資格才能擔保呢? 例如我要有多少收入? 還有要我提供什麼資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