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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是筆名。
魯迅(1881年9月25日-1936年10月19日)原名周樟壽、字豫山,後改字為豫才,1898年去南京求學時改名周樹人。
「魯迅」是他1918年為《新青年》寫稿時開始使用的筆名。首次使用筆名“魯迅”。在「魯迅」之前,還曾用過「迅行」的筆名。魯迅一生用了140多個筆名,而以筆名「魯迅」聞達於天下
至於點解周樟壽起自己筆名做魯迅,佢本人好似冇講過。
但其好朋友許壽裳曾對此作過解釋:“(一)母親姓魯,(二)周魯是同姓之國,(三)取愚魯而迅速之意。”
後來又有人發現了第三種解釋。認為「迅」字,古義為狼。出處見《爾雅•釋獸》:「狼子絕有力者曰迅。」照這樣注解引申出來,「魯迅」是指狼的一個勇敢有力的兒子。持此一說的是歷史學家侯外廬。他說,魯迅是封建社會的叛逆者,他的小說代表作《狂人日記》就是抨擊封建社會「吃人」制度的,他取用這兩個字為名,正是鮮明表示他甘以「狼子」自居,與封建社會制度徹底決裂之心聲。
據說侯外廬的這種解釋,曾向魯迅夫人許廣平提起過,許廣平連連稱謝,表示首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