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合約是在本月31完結
但是因有新工作須短時間內就任,需要辭職
那由於合約餘下沒有一個月(實際上只有十數天),那一個月通知期怎樣計算?
因為根本沒有一個月的通知期,代通知金又怎樣計算?
還有,合約最後一天是否必須上班/報到?
謝謝...
收錄日期: 2021-04-19 16: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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