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喜歡了另一個﹐是否就是這樣﹖平安夜前還好地地﹐發生那夜後特然將兩年的感情完全放下。我不太相信﹐但是否真的可以這樣﹖我說好地地﹐是她每晚都說很想諗﹐很愛我。真的可以特然發覺自己不愛我﹐愛另一個了嗎﹖
更新1:
對不起﹐用詞錯了。不要亂想﹐發生能夜是指平安夜與同事食飯﹐沒其他意思。
更新2:
總之﹐現在她說要分手﹐又說會與第三者發展。雖然她昨天仍找我﹐我想我還是沒有行了。。。至少短期內。
更新3:
可能是我初戀的關係﹐所以特別不捨得。常在想﹐她既然現在也還未開始,就還有機會。可是﹐老實說﹐我想她已不喜歡我﹐不愛我了﹐那還有甚麼機會可言﹖ 其實﹐我認該說﹐她現在還未願告訴我已與第三者開始了與否﹐每次我問這類問題﹐她都不願答﹐說不想說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