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除了填寫ID407一式四份綠表及附証明文件外, 是否還要support letter - 這是作何用的, 要怎樣寫呀~
程序是先交領事館後, 等他們寄回, 再交入境處嗎?
(b) 可否中途不給她回去呢?直至第二期合約完結時才把所有4年的欠數(假期7天+7天+來回機票+8天+9天+回程機票)一次過計算給菲傭呢?
這樣做會否影響到批發新合約或居留嗎?
收錄日期: 2021-04-13 14: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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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117000051KK00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