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是否已犯重婚罪

2008-01-17 8:17 am
我表哥於幾年前已在大陸娶有老婆(是在大陸註冊的),可能是他們的工作關係加上我表嫂的思想真的好鄉下,所以我表哥已跟她提出離婚,但我表嫂一直都唔肯,加上我表哥比較忙,所以他便將這件事放於一旁.直至上個星期,我在我媽口中得知他會於過年後跟香港的女朋友結婚.就這件事我想問
1) 由於他的離婚事宜還沒有解決,他可於香港進行另一次的結婚嗎 ?
2) 若給人發現他於國內結過緍,而他這樣做是否已犯重婚罪呢 ? 而最高的又會點罰法呢 ?
3) 他可於香港攪離婚嗎? 及需時多久呢 ??

謝謝各位有心人幫忙解答 !!
更新1:

若果在無人知的情況下,佢可唔可以在香港結咗婚先再返大陸跟他老婆攪離婚呢 ??

回答 (3)

2008-01-17 8:31 am
✔ 最佳答案
如果佢已經係大陸正式咁註咗冊嘅話,咁佢係香港再結婚就係重婚!如果佢大陸個老婆係大陸報公安嘅話,你表哥如果返去大陸就會即刻比公安拉,跟住應該會判勞改!情形就同香港有老婆嘅男人返大陸包二奶一樣!而你表哥亦要係大陸做返離婚手續至得,因為佢哋係大陸結婚,唔似得香港,分居兩年就可以自動申請離婚。所以你叫你表哥唔好咁蠢呀,一定要搞離婚先至好再結婚呀!唔係會就麻煩架。
2008-01-19 7:18 am
1。這問題真的很可笑。香港是奉行「一夫一妻」制的社會,如果男人可以在內地結一次婚,不離婚又在香港結一次婚,那我們女人是否可以在香港結一次婚,未離婚又在外國跟第2個男人結多一次婚,回港後3個人一齊睡嗎??這當然不可以。
2。他這是重婚罪,在香港犯重婚不用坐牢,但在內地犯重婚就要入獄;前2~4星期才賣了好幾份報紙的頭版,你不知道的嗎??
包二奶屬重婚 最高可囚三年
(星島) 01月 03日 星期四 05:30AM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報道)港漢北上包二奶蔚然成風,廣東省去年便立法將包二奶列為刑事罪行,以維護一夫一妻婚姻制度。有內地法律專家指出,在內地犯重婚罪最高可被判三年徒刑。另有社工稱,港漢北上包二奶情況一直未有改善,每月因伴侶不忠的電話求助個案仍逾千宗。


  電話求助每月千宗


  內地法律專家王友金稱,干犯重婚罪一般會被判一至兩年徒刑,最高可被判刑三年,內地亦不時修改《婚姻法》,港漢北上包二奶在法理上屬於「事實婚姻」,即無註冊亦有婚姻關係,內地公安部門只能以重婚罪名將這些人治罪。


  廣東省為打擊包二奶行為,去年十月立法將包二奶列作刑事罪行,列明「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同居」。本港環保人士周兆祥胞弟周兆濤,九七年就曾因此被判入獄。


  粵包二奶列刑事


  明愛向晴軒督導主任郭志英表示,現時每月收到因伴侶不忠而求助電話逾千,顯示港男到內地包二奶惡習一直未有改善。郭呼籲港漢要肩負家庭責任,緊記婚姻是對伴侶承諾與盟約,勿因一時慾念或誘惑而破壞美滿家庭。記者 何家達

http://hk.news.yahoo.com/080102/60/2ma1z.html
3。在那裡結婚就要回去那裡離婚,因為結婚時的婚姻登記是在內地,要回去跟內地的登記署辦離婚。原理就是你在麥當勞買了東西,可以在肯德基退回的嗎?
4。你表哥可以先結婚後才回去離婚,順便入獄犯重婚坐牢。因為香港跟內地的婚姻資料不互通,所以在香港一時是查不了的,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2008-01-18 8:08 am
在這樣的情形下無論你表哥掂做都係會犯重婚罪,若果你話在無人知的情況下他想先在香港結婚後再回大陸跟佢老婆攪離婚,但倘若他在大陸的老婆唔肯離的話,你表哥就更加大鑊,況且你表嫂現在已不肯離婚,若你表哥在港結婚後,你表嫂一怒之下更唔肯離婚,咁你表哥就真係唔知掂算la,到時就一定犯硬重婚罪了,玩吓手要坐監都唔定。

收錄日期: 2021-04-19 16: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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