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問題--和解與否

2008-01-17 9:56 pm
前天我方開著2000cc貨車在新生街與連城路口与一台新勁戰機車發生差撞,我方是綠燈新生街直行新生街,他方是紅燈右轉燈亮連城路右轉新生街,我方看到他方時鳴按喇叭他方不予減速,我方也沒踩煞車,於是他方碰到我右側後稍稍重心不穩,我方緊急踩煞車,雙方無大礙。下車後我方乘客對他方說:阿你是都沒在看車的啊!他方不悅手擦傷我方態度又如此,在我與乘客連忙道歉之下堅持報警處理,通知警方前我方已經連忙道歉以及說明他看醫生的費用與車子磨損我方全部負責,但他一開口就是五千,我方也不妥協。(車子是新車,只有一點點十塊硬幣大小磨傷,手淤青無破皮)但他方堅持通知警方,在我方大人處理對方不和解所以警方處理,警方處理酒測以後雙方都正常,他方堅持我方撞他,警方帶他去看碰撞痕跡,是是在右側肚邊,所以非我方撞他方,又已路權來講,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優先,後來警方建議和解,但他方辯稱他一個月一二十萬在賺,現在手受傷.......,警方聽到如此便說,那作筆錄吧。雙方就無下文各自作筆錄回家。我想請問的是以下,麻煩懂的人喔---謝謝
1.是我方要與他方聯絡嗎?因為對方一開口就要五千,如果車子殼破掉我方無話可說,只是十元硬幣擦傷就獅子大開口,醫藥費也都去醫院檢查淤清無破皮,那我方不願意讓對方獅子大開口,這時候要等對方與我方聯絡又或是要怎麼處理?
2.警方說對方有六個月可以告我方傷害罪,那該怎樣處理呢?
3.警方說如果和解不了就等法判,但警方告訴他方,他不一定會贏,那接下來該怎樣處理,因為我們各自做完筆錄有對方聯絡電話其他都無下文,請有經驗的人幫助我。
我是21歲女生,車齡3年第一次遇到這樣子,不知道如何處理
更新1:

我方是送貨車,只要無大礙能開動,外表如何我們都不會在意更不會要求賠償押

更新2:

在他方堅持我方撞他方說詞時,警方帶他去看碰撞痕跡,他啞口無言

更新3:

我們道歉是因為以道義來講,大車撞小車好像都是錯的,而我方乘客下車就對他說衝了點,所以自己以為錯了才會道歉,對方一直不肯放軟態度要報警處理,到最後我說,我又不是沒駕照不怕你找警察,他方說他有的是時間,聽人令人火大,於是要報警就隨便他去了。

回答 (9)

2008-01-17 10:24 pm
✔ 最佳答案
一、對方可以告你 "過失傷害" ,而非 "傷害" 。

二、如果你沒有過失,則過失傷害罪不成立。

三、你是綠燈、直行。他是違規紅燈右轉,且是他偏
進你的行車路線造成擦撞,他是肇事主因這一點很肯
定。你們當場是在道歉啥.....

四、在台灣,綠燈並不擁有絕對的行駛權,因為很多
色盲看不懂紅綠燈,所以還是要減速慢行注意四方來
車行人,這一點,可能造成你必須負一點點的肇事責
任。但因為不是你撞他,所以你有可能完全無過失。

五、在民事的賠償上,如果雙方加起來總損失是一萬
元 (包括你自己的損失在內) ,對方佔九成責任則是負
擔九千元,你過失若佔一成就負擔一成。算起來誰賠
誰還不知道。至於他說的收入如何如何,那要拿的出
證明才有用,不是他自己說了就算。而且喪失工作能
力要醫院證明才有用,也不是他自己說了就算。

六、在刑事上,由於你的肇事責任非常輕微,就算有
罪也會被判緩刑。沒什麼好怕的。太怕打官司,就會
令這些不遵守白目的人,靠著受傷就大尾的心態一再
的違規。他如果想要打一場官司去求償幾千元,你也
跟他耗,不必退縮。

七、如果最後法官判你無罪。你則對他提出誣告,理
由是對方明明知道自己違規 (紅燈右轉、轉彎不減速)
造成擦撞,不思反省還想藉由誣告謀取不當利益,僅
此提告,以維個人權益。
2016-04-28 9: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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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21 5:13 pm
一旦發生車禍受傷時要向誰求償?〔民法〕採過失責任原則,也就是說,車禍的過失責任是誰,就要向有過失責任的肇事者求償。

車禍受傷的主要求償對象是肇事者,因此向誰求償,須先鑑定肇事的過失責任屬哪一方.

回答者〔阿霖〕的回答內容不正確.

警方說對方有六個月可以告我方傷害罪,那該怎樣處理呢?

看到他方時鳴按喇叭他方不予減速,我方也沒踩煞車,於是他方碰到我右側後稍稍重心不穩,我方緊急踩煞車

紅燈右轉燈亮.已路權來講,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優先

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優先,話雖如此.若是直行一直有車行駛.那不就永遠不要轉彎?更何況紅燈右轉燈亮.他也有路權.

你有看到為什麼沒踩煞車?你也有錯不是嗎?

對方可以告你〔過失傷害罪〕.

刑事.大楖是幾個月吧!都可以〔易科罰金〕

刑事.被告可〔易科罰金〕是給國家的錢.原告要在事發之日起算六個月內提告.

民事.是法官判決賠給原告的錢.原告要在事發之日起算二年內提告.或是等第檢察官會將被告起訴,原告可以刑事附帶民事向被告求償.

刑事+民事=多少?〔被告須要負擔〕

如果原告不願意和解,檢察官會將被告起訴,原告可以刑事附帶民事向被告求償,當原告.或被告.收到民事判決書,不滿意.可以再上訴.

你可以寫〔答辯狀〕法院有提供〔寫狀紙的參考資料〕.寫完再去問〔服務人員〕看寫這樣.可不可以,再送狀紙到〔收狀處〕.

民事告訴要繳納〔裁判費1.1%〕.如果你敗訴.你要交給法院.

刑事及刑事附帶民事告訴.免繳納.

但是刑事附帶民事告訴~上訴要繳納〔裁判費〕.

車禍求償須知
醫療費:檢附醫療費用單據,扣除健保已支出部分
工作損失:檢附減少收入相關證明,例如請假單
精神賠償:需提收入、身分等資料,並說明所承受痛苦
殘障勞動力損失:檢附受害殘障等級,可求償至65歲
殘障增加支出:諸如義肢、看護費用等,可求償到死亡為止


一般車禍案件的被害人都會對肇事者提出傷害的刑事告訴並且附帶民事求償,如果雙方可以達成和解,地檢署通常就會做出不起訴的處分。


賠償金由法官定奪
至於對方要求的金額合理與否,就要看對方請求的項目為何,一般來說,對方如果請求醫藥費、減少工作損失、車輛修理費及因看病所需的車馬費,且都能提出單據,是屬於合理請求的範圍,應可以接受,如果金額過高,則可與對方商談分期付款的可能性,只要能夠展現誠意,應該可以達成和解,如此一來就不會留下前科。

但若對方要求的金額不合理而無法達成和解,刑事部分可能因此被判處拘役或幾個月的有期徒刑,但都可易科罰金,而此時民事賠償部分,則會由民事法庭法官審酌對責任。

刑法第277條〔普通傷害罪〕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玫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0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修正後.刑法第41條之規定.易科罰金之折算.則係以新台幣1000元.2000元.3000元折算一日.方要求的金額是否合理,做出合理的裁判。且依照實務經驗來看,為了車禍打官司所耗費的精神財力,絕對超過調解委員會的撮合程序。


請保險專人到場
如果真的要走上法庭,一定要把就醫紀錄,以及相關花費單據保留好,作為求償依據;至於機車的部分,至少要先拍下損壞情況,同時找到車行完成修復估價,才可以賣掉。
建議民眾遇到車禍事件,一定要打電話給自己投保強制險的保險公司,或者報警到現場蒐證,一方面經由專業人員的現場拍照等方式,可初步釐清肇事責任.

另一方面在未來有訴訟需要時,也不用擔心沒有證據。此外,民眾如果需要申請保險理賠,若無充足的事故現場資料,也容易被拒絕,因此,發生車禍時要求保險公司專人到場,是絕對必要的動作。若無警員到場製作筆錄的話,初步的肇事責任很難鑑定,最好盡量在協調程序中取得共識和解。

你在庭上同意和解,法官會要你在〔和解筆錄上簽名〕.之後就結案;當庭和解並經兩造在和解筆錄簽名後,就會寄送加蓋法院大印的『和解筆錄』,到時就可憑『和解筆錄』聲請強制執行。

我也是進行到〔聲請強制執行〕這裡,時間是將近兩年.都還沒有獲得賠償,法院也一直不將被告財產拍賣.我借借錢 的醫療費用.因為留有傷後後遺症.也都無法工作償還.被告沒錢賠給我,連法院都幫被告.那我就活該倒楣啊!
2008-01-21 3:00 pm
前天我方開著2000cc貨車在新生街與連城路口与一台新勁戰機車發生差撞,""我方是綠燈新生街直行新生街,他方是紅燈右轉"""燈亮連城路右轉新生街,我方看到他方時鳴按喇叭他方不予減速


已經是他不對了

他紅燈還右轉

自己被車撞

不是活該??

警察怎麼沒在那邊取締??


何況 還要你陪他5000 ??

才淤清? 又不是缺手缺腳

才刮傷 "10"塊硬幣 大的刮傷 車身

烤漆2000就好了

哪來的5000

對方真虎爛!! 還一個月賺20 - 30 萬

2008-01-21 07:03:12 補充:
警方說 它可以告你 ??


這麼扯??! 


他自己紅燈右轉 就已經先違規了  警方還說他可以告你

那個警察是再當假的 ?? 

你去投訴警署看看 證明你的清白 !   
參考: 自己, 自己
2008-01-19 4:19 am
不用賠.因為我也沒賠半毛錢.

2008-01-18 21:00:07 補充:
如果你為了這小事屈服賠錢.難保以後能在社會上立足.
2008-01-17 10:36 pm
照你所敘述的狀況來說,你的責任應認較小,應為3:7之分。但還是建議你採下列方法尋求解決。

一、向處理車禍的警察單位要求提出肇事鑑定以明責任。
二、向所屬鄉鎮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2008-01-17 10:08 pm
警方會作肇事鑑定筆錄 還有現場肇事紀錄登記
所以建議你就不必急著跟對方和解 因為一切依法辦理
按你所說的狀況 在交通鑑定 應該是你沒有責任
還有要調當時的路口監視器錄影記錄 就可以判定
但是你不要怕 對方的醫療費用 有強制險可以給付
車輛毀損可以報出險 你趕快憑筆錄複本向產物保險公司報出險
讓保險公司的理賠員去處理吧

2008-01-17 14:12:50 補充:
警察說得很婉轉 已經告訴對方 不一定會贏 一般警察是不會做這樣明白的說法的 可能已經不爽對方獅子大開口的態度了
參考: 經驗, 就是看不慣獅子大開口
2008-01-17 10:04 pm
其實,轉彎車應該讓直行車先過的,以前的法律,可能會看他過了多少,但現在已改成直行車優先權,所以錯的是對方~警方應該會和你說這點呀!我上個月和你一樣情形,報了警處理,最後私下和解誰也沒賠誰!有做了筆錄,只是好交差,別擔心~別管他獅子大開口,難道你都沒傷到車子嗎?你都沒叫他賠了,他就很偷笑了~
參考: 自已
2008-01-17 10:04 pm
我也是前幾天發生車禍事故,對方還在醫院..我是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1.由你的說明判斷肇責是對方,就算上法院他不一定會贏
2.你車子有保險..交給保險公司處裡..
3.只要人沒大礙都好處理

2008-01-17 14:06:55 補充:
要記得先去保險公司拿出險申請書..很重要
參考: 祝你順利解決

收錄日期: 2021-04-26 20:45:1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117000015KK0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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