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申請居屋一問

2008-01-16 5:59 pm
我想問:
我男朋友同家人住公屋,前幾年他爸爸已經買左間屋。
而家我男朋友想同佢妹妹一齊申請居屋,如果申請到,到我第時同佢結左婚,可以搬進去住嗎?要不要攪甚麼加名手續?佢妹妹到時如果想搬走又有沒有咩問題?
(唔好意思,我對居屋無咩認識,睇左好多"知識"都找不到答案)

回答 (2)

2008-01-17 12:59 am
✔ 最佳答案
如果你男朋友和妺妹真的能申請到居屋 , 買了下來後 , 只要不出租 , 誰在裡面住政府是不會理的 , 所以你將來當然可以搬進去 , 妹妹搬走也可以 , 這都是自由進出的 .
不過有一個問題 , 先不說他們在公屋是否有戶籍 , 單就你男朋友和妹妹兩人 , 我們稱為非核心家庭 , 即是其中沒有包括父母親 , 這種組合在居屋制度下 , 選樓的次序是最後的 , 即是說他們就算好運抽到 , 到有機會選樓時 , 已經是最後了 , 未必選到合心水的單位 . 而他們也是未婚人士 , 將來大家有了自己的家庭 , 紛爭就很容易出現了 , 因為大家動用了政府的福利一次後 , 終身也不能享有 , 這間房子可能會成為他們頭痛的問題 , 我當初不肯跟我哥哥去抽居屋 , 和媽媽吵架 , 最後大家結婚了 , 大家分別都申請入住自己的居屋 , 證明我當時決定是正確的唷 .
2008-01-16 6:24 pm
居屋屬私人財產,你搬去住唔會有問題,只要你男友個妹唔反對,但居屋個契係長命契,你男友個妹唔係話想甩就甩,如果將來想賣左間居屋都要補地價
參考: 聽住居屋朋友講過


收錄日期: 2021-05-02 18:04:4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116000051KK0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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