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務問題生死約

2008-01-15 10:54 pm
生約及死約巳過了2個月,並在2個月前加了租,但在第3個月后賣了,但租客說雖然冇簽新約但加租后已經算是有約故不很遷出,並謂至少一年后才可冇約,我已收了買家的臨時訂金還有8天要到律師樓收大訂,而租客又話有約不很搬,豈不是要我殺定金?請各方人事協助救命.
我是否可以给佢一個月期限作交樓就得呢?

回答 (4)

2008-01-15 11:15 pm
✔ 最佳答案
你賣樓時買家不用睇樓的嗎? 你是否連租約賣?
快打電話跟律師樓傾一傾呢個問題吧。

2008-01-15 15:17:32 補充:
如果冇再簽新既租約,即係你地都冇打厘印啦,應該易辦好多,如果新買家是投資用/短炒,問下佢介唔介意當作連租約買吧。不過我知道連約買係要比貴些利息的。
2008-01-17 10:55 pm
一般情況下該名租客已列入生約,你可根據政府的租務條例給與你的租客30日通知期,除非你所簽的契約有其他附註否則你只須要給他30日通知期便可收回你的單位


祝收樓成功
2008-01-15 11:14 pm
你應該快D問你間律師樓個師爺, 有何辦法解決.

如果買家不是自住, 是投資收租的, 雙方同意可列入正式買賣合約內, 就容易辦.

你可經地產經紀試探吓.
2008-01-15 11:05 pm
你可致電差餉物業估價署熱線:21520111查詢或與你的律師相量一下,他應該能給予你專業意見!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13 14:57:4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115000051KK0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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