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十二道金牌
七月上旬,宋金兩軍在東部和西部戰場處於平局狀態,中部戰場張俊在毫州、宿州吃了幾場小敗已經撤軍,惟獨李若虛並不節制中部的岳家軍北伐。秦檜的親信殿中侍御史羅汝楫上奏說:「兵微將少,民困國乏,岳飛若深入,豈不危也!願陛下降詔,且令班師。」宋高宗趙構在七月八日或稍後,大致與郾城之戰同時,發出了第一道班師詔。
岳飛在七月五日上奏報告梁興、董榮、趙俊、喬握堅等部的勝利:「臣契勘金賊近累敗衄,其虜酋四太子等皆令老小渡河。 惟是賊眾尚徘徊於京城南壁一帶,近卻發八千人過河北。此正是陛下中興之機,乃金賊必亡之日,若不乘勢殄滅,恐貽後患。伏望速降指揮,令諸路之兵火急併進,庶幾早見成功。」
七月十八日,即張憲從臨潁殺向開封之時,第一道班師詔送達。岳飛鑒於當時完勝的戰局,寫了一封奏章反對班師:「契勘金虜重兵盡聚東京,屢經敗衄,銳氣沮喪,內外震駭。聞之諜者,虜欲棄其輜重,疾走渡河。況今豪傑向風,士卒用命,天時人事,強弱已見,功及垂成,時不再來,機難輕失。臣日夜料之熟矣,惟陛下圖之。」
隔了兩三日,朱仙鎮已克,完顏宗弼已逃出開封之時,岳飛在一天之內接連收到十二道用金字牌遞發的班師詔。其中全是措辭嚴峻、不容反駁的急令,命令岳家軍必須班師回鄂州,岳飛本人則去「行在」臨安府朝見皇帝。宋高宗發十二道金牌的時間,大約是在七月十日左右,即他得到七月二日克複西京河南府捷報不久。
岳飛收到如此荒唐的命令,憤惋泣下,朝東往「行在」臨安府的方向一再行拜禮:「十年之力,廢於一旦。」不得不下令班師,百姓聞訊攔阻在岳飛的馬前,哭訴說擔心金兵反攻倒算:「我等戴香盆、運糧草以迎官軍,金人悉知之。相公去,我輩無噍類矣。」岳飛無奈,含淚取詔書出示眾人,說:「吾不得擅留。」於是哭聲震野。岳飛決定留軍五日,以便當地百姓南遷,「從而南者如市,亟奏以漢上六郡閒田處之。」
這時宋高宗趙構對戰局的控制反復無常,有努力做到不勝不敗以利議和的嫌疑。在接到岳飛郾城大捷的戰報後,尤其是接到岳飛七月十八日反對班師的上奏後,又於七月二十五日命令楊沂中的殿前司軍從「行在」臨安府開赴淮南西路北上待命,併發手詔,改令岳飛「且留京西,伺賊意向,為牽制之勢」。這種戰勝後不乘勝出擊反而班師、但也竭力牽制金國的奇特舉動,也許和高宗生母韋氏當時作為事實上的人質被金國囚禁待釋有關。
八月中旬,楊沂中的殿前司軍到達宿州,以五千騎兵夜襲柳子鎮,卻不見金兵蹤影。在探知金軍以重兵埋伏于歸路後,也不知是真是假,金軍是否還有戰斗力,殿前司軍「遂橫奔而潰」。金軍乘勝佔領宿州,並因當地人歡迎過宋軍進行報復屠戮。
岳飛前往「行在」臨安府的路途已走了大半,期間不斷接到宋高宗的手詔,以及秦檜以三省、樞密院名義遞發的省札。儘管內容自相矛盾顛來倒去,最後仍是令岳飛「疾馳入覲」,「赴行在奏事」。當岳飛聽到中原傳來的宋軍敗訊,只能長嘆:「所得州郡,一朝全休!社稷江山,難以中興!乾坤世界,無由再復!」[182]結果岳飛的第四次北伐因為政治原因而失敗。
從「莫須有」到必須死
之後岳飛父子被秦檜以謀反罪名予以逮捕審訊,由於找不到證據而無審訊結果,最終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韓世忠當面質問秦檜,秦檜支吾其詞「其事體莫須有(也許有、不見得沒有)」),於紹興十一年農曆十二月廿九(1142年1月27日)除夕之夜,在杭州大理寺風波亭被賜死。
至紹興三十二年(1163年),宋孝宗即位,準備北伐,便下詔平反岳飛,追封鄂王,諡武穆,忠武,改葬在西湖棲霞嶺,即杭州西湖畔「宋岳鄂王墓」,並立廟祀於湖北武昌,額名忠烈,修宋史列誌傳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