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能出國嗎?
請問我最近要出國~因為積欠汽車牌照稅和燃料稅兩年!請問這樣會不能出國嗎??
回答 (8)
✔ 最佳答案
好奇有沒有被限制出境的話
可以到
https://nas.immigration.gov.tw/
查詢
個人有無限制出國查詢
民眾可憑自然人憑證,上網查詢自己有無被限制出國。入出境管理局(96年更名為入出國及移民署)已於94年1月1日開放網路查詢,供有戶籍國民以自然人憑證查詢有無被限制出國。查詢對象為已申請自然人憑證之有戶籍國民。
參考: 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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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辣
我缺健保費好久沒繳
最進去泰國渡假14天剛回國
只要你欠稅未滿100萬是沒關係
儘管去玩吧
參考: 自己
負責人因公司欠稅被限制出境該怎麼辦?
在整個經濟環境大幅衰退的情形下,政府的稅收也不如以往,但政府的年度支出又不可能減少的窘境下,各稅捐稽徵機關不得不加強稅捐的核課與徵收;但加強稅捐的核課可能造成納稅義務人事實上並沒有那麼多的所得卻要負擔其能力所不可及的稅賦,此時納稅義務人也只能尋求合法的行政救濟管道解決,若無法以行政救濟管道解決,則稅捐稽徵機關則會予以強制徵收。強制徵收的手段中包括限制出境。
依「限制欠稅人或欠稅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一項之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其已確定之應納稅捐或關稅逾法定繳納期限尚未繳納,其欠繳稅款及已確定之罰鍰單計或合計,個人在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者,由稅捐稽徵機關或海關報請財政部函請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限制該欠稅人或欠稅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第三項又規定:「個人或營利事業,欠繳應納稅捐或關稅,在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個人在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上者,稅捐稽徵機關或海關得報請財政部函請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限制該欠稅人或欠稅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簡單來說,個人欠稅在五十萬元以上,營利事業欠稅在一百萬元以上,個人及負責人會被限制出境;若有尋求行政救濟管道,則個人欠稅在七十五萬元以上,營利事業欠稅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上,個人及負責人才會被限制出境。
萬一被限制出境出境時又該怎麼辦呢?依同辦法第五條之規定:「限制出境者,有左列情形之一時,稅捐稽徵機關或海關應即依其限制出境程序,報請財政部或該管法院函請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解除其出境限制:
一、已繳清依本辦法限制出境時全部欠稅及罰鍰者。
二、經向稅捐稽徵機關或海關依法提供欠稅及罰鍰之相當擔保者。
三、經行政救濟及處罰程序終結,確定之欠稅及罰鍰合計金額未滿第二條第一項
所定之標準者。
四、依本辦法限制出境時之全部欠稅及罰鍰,已逾法定徵收期間者。
五、欠稅之公司組織已依法解散清算,且無賸餘財產可資抵繳欠稅及罰鍰者。
六、欠稅人就其所欠稅款已依破產法規定之和解或破產程序分配完結者。」
但如前述,納稅義務人事實上可能無法負擔其能力所不可及的稅賦,因此,納稅義務人很難符合第一款至第三款之規定;第四款之規定,既已逾法定徵收期間自無納稅義務,當然無需加以限制出境。但稅捐稽徵法第二十三條於九十六年三月五日修正後,徵收期間加上移送執行的期間長達十五年,稅捐稽徵機關與行政執行處當然會把握該時效期間,也就是說,納稅義務人幾乎不可依此款而解除限制出境;納稅義務人只能依第四、五款之規定,合法完成清算與破產程序才有可能解除限制出境。
兆豐會計師暨正豐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謝明龍會計師 執筆
電話:(05)6310510 地址:雲林縣虎尾鎮中華路76號
請看法院有無判決或是通緝ㄌ
如果法院沒有說話就可以自由出入
有可能出不了國門!我上次因借人頭給兄姐開設公司,結果因為積欠公司營所稅近三萬元未繳,雖然在機場手持登機証仍在過海關蓋出境章時硬是被擋了下來不能出國;過年時間國稅局也沒有上班無法繳納所積欠的稅款,只能眼睜睜看著預訂搭乘的飛機離開。
建議您持自然人憑證進入境管局查一下是否列管,否則您會有跟我一樣的遭遇。---欠稅是不能在機場繳納的---
再努力多欠一些稅
才有可能排的上榜
安啦!
你沒事
我想你是不夠格 欠稅要100萬 以上經訴訟 才會禁止出國 你別想太多 倫不到你
參考: 旅行社
收錄日期: 2021-04-27 11:54:5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115000015KK04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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