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條問題我早前答得很用心 , 最後被問題主人拋棄 , 給系統刪除了 , 唉 ~ 浪費我一翻心血 , 我真係有心幫人架嘛 .
無論你當時有沒有心買 , 最後不能否認你是買了 , 當初你朋友的睇樓紙上有一項寫著 , 即使他的 "親屬或未經披露身份的主事人或代理人" 亦受到限制 , 即係你囉 . 你有無心買口同鼻講 , 睇個官信邊個 . 我並不是幫任何一方說話 , 只是告訴你你的法律責任而已 .
一. 法官會否相信你有無心 , 要看你見官當時的表現 , 不過你想用無心買樓來作辯護 , 這是不能成立的 , 因為有沒有心也是踏進了賠佣的界線 , 最多是賠少D , 反而我覺得你直接不承認你早前睇過 , 地產拿不出證據證明你睇過 , 點告你 .
二 . 你死口唔認 , 無人可以咬你食 , 不過要真係死都唔好認 , 千祈唔好比個官懷疑你 .
三 . 如果要賠 , 都是庭外和解 , 通常是單邊佣的一半咁上下 , 無可能賠雙邊佣 .
四. 比地產追佣 , 首先他們會向你發出律師信 , 你不自動賠償 , 他們會到小額錢債審裁署告你 , 你收到通知就要上小額解釋 . 會否追追下唔追 , 要看你得罪的是什麼公司 , 通常都會狂追不捨 , 除非樓巿旺到他們沒時間理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