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樓時,有關律師、、、

2008-01-15 2:49 am
有人說,以下描述不正確,何解?
當賣家律師收到買家律師送來的尾數後,他或她將會給承按人的款項(Bank?)、律師樓的費用,才把餘款交還賣家。
承按人的款項是什麼?是否還要給其它費用?

回答 (1)

2008-01-15 8:21 am
✔ 最佳答案
正確。
一般樓宇買賣,
樓價通常分開三部份收錢
1. 簽臨時買賣合約---俗稱“收取細訂”
2. 簽正式買合約------俗稱“收取大訂”
* 注意︰通常細訂及大訂的總額為樓價之10%
3. 於成交日簽樓契----------------俗稱“收取樓價尾數”

如果你係賣方,而你本身未供完層樓,
你的律師可以指示及通知買家律師行,把樓價尾數拆開,呢個動作,稱為split cheque.
假如,你的樓價尾數為800,000,你尚欠銀行貸款300,000,今次你的律師收費為6000
呢個時候,你的律師便會叫叫買家split cheque ,如下︰
1. $300,000------------支票抬頭,寫比銀行,作為承按人的款項
2. $6000-----------------支票抬頭,寫比你的律師行,作為是此服務收費
3. $494,000------------ 支票抬頭,寫比賣方,作為是次買賣的樓價餘款。

承按人既款項,即係︰如果你供緊層樓,但未供完,咁呢筆款項咪就係你所講既承按人的款項。

驗樓通常都係成交日前一日會做,通常會透過地產代理約好時間。

你可以成交日前通知水電煤公司於成交日截數,取回水電煤之按金。
你亦可叫地產代理代勞。


收錄日期: 2021-04-13 14: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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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114000051KK02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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