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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以下是金庸先生的生平
金庸生於中國浙江省海寧縣袁花鎮,為書香門第後人,傳聞先祖為南明知名文學家查繼佐。1929年5月入讀家鄉海寧縣袁花鎮小學,先就讀於浙江省嘉興市第一中學(嘉興一中),為寫諷刺訓導主任的文章《阿麗絲漫游記》被開除,轉學去了衢州。1942年自浙江省衢州中學畢業,1944年考入中央政治大學外交系,1946年赴上海東吳法學院修習國際法課程。
自1955年的《書劍恩仇錄》開始至1972年的《鹿鼎記》正式封筆,他共創作了十五部長、中、短篇小說。其作品內容豐富,情節跌宕起伏,有豪俠氣概,有兒女柔腸,有奇招異法,凡此種種,引人入勝。曾被多次拍攝、製作成影視作品、電腦游戲,對當代青年的影響極其廣泛。他也曾以林歡作筆名,為長城電影公司編寫劇本,其中《絕代佳人》獲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金章獎。更曾合作導演過兩部電影,與程步高合導《有女懷春》及胡小峰合導《王老虎搶親》。也曾以姚馥蘭為筆名撰寫電影評論。
他是香港《明報》、《明報月刊》及新加坡《新明日報》的創辦人,被譽為文人致富的典型例子。查良鏞早年曾在上海《大公報》、香港《大公報》和《新晚報》擔任記者、翻譯和編輯的工作。1954年在擔任《新晚報》副刊編輯時,總編輯羅孚安排梁羽生及查良鏞寫武俠小說於副刊連載,查良鏞以金庸為筆名動筆寫《書劍恩仇錄》,而梁羽生則編寫《龍虎鬥京華》,引起轟動,頓時金梁齊名。翌年在《香港商報》連載《碧血劍》。於1959年創辦《明報》,並連載《神鵰俠侶》。及後相繼創辦《明報晚報》、《明報月刊》和《明報周刊》,繼而在新加坡及馬來西亞各自創辦了《新明日報》。
期間查良鏞為《明報》撰寫社評二十餘年,以「左手寫社評,右手寫小說」傳為美談,1964年發表《寧要褲子,不要核彈》社評,遭新華社以「反共反華,親英崇美,背叛民族立場」回應。文化大革命時,查良鏞和《明報》公開持反對態度(在《明報月刊》40周年的撰文上,金庸也直言刊物是和文化大革命對著幹,具體體現在紀錄彭德懷功績、出版吳晗的《謝瑤環》劇本,極力捍衛中國傳統文化和批判錯誤抨擊)。被香港左派分子罵為“漢姦”、“走狗”、“豺狼鏞”;更曾受死亡恐嚇,一度離開香港暫避。回港後一路受港英政府特別保護直至1970年代末。
1981年7月,鄧小平在人民大會堂首次會見查良鏞,一見面就說:「你的小說我讀過,我們已經是老朋友了。」。六四天安門事件後,查良鏞接受無綫電視新聞記者李汶靜訪問,談及軍隊鎮壓時說,「沒想過這個政權會向人民開槍。」 [來源請求]查良鏞辭去基本法草委、諮委職務。同年在《明報》創辦三十年慶祝茶會上宣佈卸下社長職務,只擔任集團董事長。後來《哈公怪論》停刊,不再進行反共言論,一般認為查良鏞已向鄧靠攏 [來源請求];對於鄧小平的態度,查良鏞表示:「我對中共的態度,是同意的支持,不同意的批評,總的來說是支持鄧小平的改革開放政策。」 [來源請求]1991年明報企業上市,查良鏞任董事長並簽訂三年服務合約,與於品海達成協議由智才技術性收購明報企業。1993年赴北京訪問,並獲江澤民接見。同年宣佈辭去明報企業董事局主席職務,改任名譽主席,更將明報集團售予於品海,宣佈全面退休。
1994年查良鏞在家鄉嘉興興建「金庸圖書館」,落成後再斥資1400萬在西湖興建「雲松書舍」,供個人藏書、寫作和與文友交往雅集之用。1996年秋當「雲松書舍」落成後,查良鏞改變初衷,慨然捐出斥巨資興建的書舍,現已成為杭州的新旅遊景點,內藏金庸作品及手跡陳列室等。
金庸亦是《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之一(任基本法政制體制起草小組的港方負責人兼經濟體制起草小組成員),於基本法起草階段曾與查濟民提出過備受爭議的「雙查方案」,這個方案相對當時各界所提出的眾多方案中比較保守,因而被認為有礙民主進程而得不到港人支持,然其正是中國政府當時的底限所在,故被納入基本法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