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還和前妻居住

2008-01-14 9:44 pm
我和前妻和平分手 還同住一屋
現在想申請公屋 分開居住
女兒跟媽媽 只得我一人申請
應該如何寫信給房屋署申請公屋呢

回答 (2)

2008-01-14 9:51 pm
✔ 最佳答案
你可先搵社會福利處了解你既case,佢會可以快d幫你安排,免左房署既手續,佢會跟足哂的~
2008-01-15 2:15 am
相信原來公屋比了前妻和女儿,你去屋邨辦事处拿表重新申請單人公屋,
都要重新審查你的資格,交表可寄返房屋署,合格才正式排隊計分。

收錄日期: 2021-04-13 14:57:0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114000051KK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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