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應唔應該將錯o既合約交出o黎?

2008-01-14 5:29 am
我宜家係政府部門一位合約員工,本身係到今個月月底滿約,於是我老細俾o左一份7個月o既新contract 我簽,合約去到8月31號。

我簽合約o個陣,發現份合約有一度錯o左:因為我應該要到今年10月先至跳point(即係加人工),但係份合約就寫我今年4月會跳point,提早o左半年。我估係人事部攪錯,不過無啦啦提早跳point,我當然無出聲,照簽再交俾老細。

結果兩個星期之後,我老細話份合約有錯。不過佢唔係話人工o個度寫錯,而係話8月31號係星期日,但係contract o既 last day一定要係 weedays,所以要改做8月29號。我老細話人事部會俾份revisd o左 o既contract我簽,到時要我將錯o既contract交出o黎。

我估"last day" o個度其實係人事部o既籍口。我開頭諗既然本身都唔係我oD錢,就交o番份contract出o黎;但係我個friend話,合約已約簽o左,梗係唔好交出o黎,但係我硬係覺得咁做好似唔係幾好,但係又諗唔到原因。

各位,俾著你,你會點?

回答 (4)

2008-01-14 5:53 pm
✔ 最佳答案
同意樓上所講
你簽過份新既,無論交唔交份舊既出去,舊既一份就已經失效.

除非,你堅持唔簽新約,要求一定要以舊條款受聘.
不過咁做,你想唔比人炒,都唔得啦.
2008-01-14 5:56 am
答: 這件事情上, 重點是新合約(REVISED)取代舊合約, 當你簽署新合約的時候, 手上的合約的法定地位已經消失, 交與不交的意義不大。要你交回舊合約, 只是例行的手續而矣。
2008-01-14 5:50 am
你發呢個post你心中有數
交5交係你內心深處早有決定...
無為自欺欺人吧
2008-01-14 5:47 am
你老細都叫你交,可以唔交咩,而且咁做有咩好處呢,可能重衰添。


收錄日期: 2021-04-14 18: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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