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想買樓,跟住有個朋友陪我跟地產A睇樓(由我簽睇樓紙),最後我因為經濟問題而沒有購買該單位,而我朋友在另一間地產B購買了該單位(我沒有陪同),而單位是只有他自己名字(不是我的),但A地產表示現在要追賠償,又出了律師信給我朋友,那我可以怎麼辦?
就以上問題, 請問, 律師行其實怎麼會找到我的聯絡資料而寄律師信俾我?
謝謝~~
收錄日期: 2021-04-14 19: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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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112000051KK02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