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錢一問

2008-01-12 7:55 am
我同朋友到A地產睇樓,我簽睇樓紙,最後我朋友到另一地產B買左該樓宇,朋友要不要賠錢比A 地產?
更新1:

但那時候朋友只是陪我睇樓,他也需要賠錢ma ?

更新2:

地產都問過點稱呼佢,所以知道..... 之後可能地產又查過,所以更加肯定

回答 (2)

2008-01-12 8:11 am
✔ 最佳答案
如果只是朋友就一定唔駛賠
如係直屬關係就有權追究

2008-01-12 00:49:14 補充:
個地產應該不知你朋友個名,點會追討呢?現在是否追究緊你朋友?

2008-01-12 15:50:13 補充:
我問左一個做地產經紀的朋友佢都話唔駛賠佢話如果你想清楚d 可以問地產代理監管局地 址 香 港 灣 仔 皇 后 大 道 東 183 號 合 和 中 心 48 樓 辦 公 時 間 星 期 一 至 五上 午 8 時 45 分 至 下 午 5 時 45 分 熱 線 2111 2777 傳 真 2598 9596 / 2598 9597 電 郵 [email protected]
2008-01-12 8:16 am
需要. 簽睇樓紙主要目的是地產公司, 保障自己本身的利益. 如果由簽睇樓紙起3個月內, 準業主到另一地產公司買該指定樓宇, A地產公司有權向該準業主追討相關之佣金. p.s. A 地產公司通常很快知道該樓宇已出售, 而向你朋友追討.

2008-01-12 00:19:49 補充:
對上的朋友寫得很好


收錄日期: 2021-04-24 08:20:1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111000051KK04614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