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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政府已“無”自 置 居 所 貸 款 計 劃
置業資助貸款計劃於2003年1月推出,旨在為合資格人士提供置業資助。房屋委員會及房屋協會亦可以經由此計劃收回租住公屋單位,重新編配予有需要的家庭。獲批出貸款的家庭可選擇借取免息貸款53萬(分13年攤還)或39萬元(分20年攤還),或領取每月按揭還款補助金3,800元(共48期)。單身人士所獲的款額為上述的一半。
不過,房屋委員會在完成對計劃的檢討工作後,已於2004年7月14日通過即時終止置業資助貸款計劃。現時,房屋署置業資助貸款小組主要處理獲貸款/補助金後的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