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1個月通知期問題~~急呀

2008-01-11 6:46 pm
我公司2月頭先出雙糧同bonus,,,
如果我現在已找到新工,若新工上班日為2月25日....
咁如果我2月13日先遞辭職信,一個月通知期即係由2月13日至3月12日

問題:
1 ~ 但若果我現公司返到2月24日,往後既日子(即係2月25-3月12日..共17日)返唔到,我是否可以補錢 ,然後離職...???

2 ~ 若果我唔想補錢,照返新工,然後每日打回舊公司請假....直到3月12日先返回舊公司,我是否可以咁做??

3 ~ 若果我照 問題2 既做法,我有冇違反僱傭條例.......舊老闆會有查到我返緊新工,舊老闆是否有機會告我????

4 ~ 如果我向1月尾遞信,我是否有機會..冇了雙糧同bonus,,,

5 ~ 諗唔到,仲有咩問題會出現,你地有冇d咩提意我要小心處理架....或建議呀.....thx
更新1:

冇晒大假LU

回答 (4)

2008-01-11 7:30 pm
✔ 最佳答案
1. 理論上(一般情況下)可以用補錢代替通知期,即係付「代通知金」,但最穩陣都係check 一check 合約 / 員工手册有冇寫

2. 咁行唔通,因為一般情況下在通知期內(即由「遞信」至離職日期間)僱員係不享有有薪假/ 病假,即使請假都要扣錢,等同付代通知金冇分別

3. 出黎做野都係但求好黎好去,舊老闆冇權冇理由亦冇必要去「查」你係咪返新工/ 阻止你返新工,但既然係好黎好去,你都應該同人交代清楚好D,他日好相見ma~

4. 一月尾遞信係會有機會冇咗雙糧同bonus,但要視乎合約點寫同埋D雙糧同bonus係點計

如果已公佈左出幾多,即係話雙糧同bonus係以2007年表現計算,咁就應該冇乜影響,因為你喺「basis period」係在職的,但要留意有冇其他條款講發放時員工ge 在職狀況,不過始終在發放前離左職都會有d灰色地帶,都係嗰句,最穩陣都係check 一check 合約 / 員工手册,同埋問清楚HR先好簽名離職

5. 我諗轉工仲要諗吓你D MPF 點安排同埋報稅等等ge 問題

關於MPF 你要諗吓想唔想轉埋去新工ge account,定係由得佢,決定左之後再問吓HR 可以點安排,e.g. 轉去新account 要點通知MPF fund manager,保留喺原本account 又會點等等

報稅方面,由於你公司應該會通知稅局(IRD)有員工離職,佢地會file 一份form 去IRD,咁為咗方便你下年(2007-08年度)報稅,你可以問吓HR 拿份form ge copy, 份from 應該會寫左你2007-04 to 2008-01/2008-02 公司所發放過俾你ge 所有benefits...咁你遲D報稅就唔怕計漏

Hope the above would help you. Congratulations & Good luck in your new job!
參考: personal experience
2008-01-11 7:29 pm
1. 應該可以補錢
2. 不如你問下新公司可否3月12日才上工(但最好唔好,會有壞印像)
3. 唔照問題2做唔係沒煩腦!
4. 如你見工講明有雙糧就應該有,但bonus就任他比。
5. 你有沒有欠公司假期?或有年假在公司未放?
2008-01-11 7:00 pm
1.絕對可以補錢就離職(有些公司可以扣回大假)。
2,3可以,但是風險極高,因為公司可以告你(是兩間公司都會告你.到時得不常失)
4.睇你老闆好唔好人,多數都唔出俾你啦
2008-01-11 6:53 pm
照理說
你老闆冇理由唔出雙糧同bonus比你
一個月通知你也應該現在先遞辭職信
但最稳陣的做法
打1823政府熱線問下啦


收錄日期: 2021-05-02 11:52:5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111000051KK0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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