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朋友(只是朋友)在 A 地產看過一個單位,由我簽睇樓紙的,因為當然我的確想買樓。但最後因經濟原因令我沒有買這個單位,但最後我朋友在B地產買了這個單位,由她自己簽睇樓紙的。
到現在,A 地產表示要追回我們的佣金。
但事實上,根本這個單位只有她自己的名字,我沒有利益的,o甘請問A地產可否追回我們的佣金 ? 如果可以,又憑什麼要追回我們的佣金?
如果我想告地產騷擾我,我又可以怎樣做 ?
謝謝 !
收錄日期: 2021-04-13 14: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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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111000051KK0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