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卡數唔還. 離港走佬一問.

2008-01-11 12:08 am
我想問, 我會去英國依親居留.
但我有個問題.

如果, 我把我持有的幾廿張信用卡, 和白金卡的錢
都提曬出來. 手帶拎曬去外國.

我想問. 香港銀行會點追錢?
我假設. 我在香港, 巳經無曬親戚. 無曬地址的事.

當然, 我離港時, 有出境記錄.
但英國咁大. 佢地點搵我追數?

[我唔係打算咁做, 只係想知銀行點做. 唔好同我講道德的廢話, 我夠知你呀媽係女人. 請對題作答 ]

回答 (5)

2008-01-11 2:45 am
✔ 最佳答案
<<你要緊記,在外國不可以伸請任何東西、不可以透露任何個人資料。
他們會伸請你破產,會先出律師信給你,因為你不在香港不能理會,所以會出通輯令通輯你。
因為知道你的出境記錄,所以會轉交當地警方,於當地也會成為通輯犯。
若然被捕,會轉介你回香港。那時你已經成為刑事犯了。>>錯呀!!!

我之前在銀行的 credit dept 做架!!!
係唔會有一間銀行無聊到會做 d 咁的野。無一個 staff 會特登找麻煩去做架!!!
你拎哂所有錢出黎,銀行係會告你,不過只係在證明到你係畜意破產先至會告你,否則係唔會告你架!!!eddy 的答案只係在香港適用,但是去到外國就不適用了!!!
你一樣可以在英國什至係其他國家申請信用咭。完全沒有問題的。
就算係大 bank 如 citibank,每一個國家的record 都唔係互通架!!!
即係你在英國係check 唔到香港的欠款。
如果你係怕的話,咁你咪在外國唔好向那一間bank 申請信用咭囉。
每一個地方的員工,只會自掃門前雪,其他的 dept 都唔會理會,
更何況係其他國家的事,所以當你在香港係一個死剩種冇人冇物的話,你係可以咁做架!!!
就算你係在香港欠錢,在中國申請任何信用咭都可以呀!!!而且無權追你呀!!!
就算你再入境香港,銀行都沒有任何權力把你扣留在香港,
因為香港有人權法,而且這只是民事,而不是刑事,所以你一樣可以自由出入香港的。

還有你去到外國,你係再用外國的護照入境,即係你係用第二個身份入香港,政府都唔會知你係邊個呀!!!明未???
2008-01-12 12:39 am
曾經睇過一個類似個案.欠債者已離港.銀行追不到任何款項.將壞賬賣給收數公司.
當欠債人回流香港.而有[任何風吹草動]例如要在銀行出糧.買樓.貸款...甚麼
甚麼的,給追數公司知道此人在港....咁...就遊戲開始啦!
當然-收數公司有他的方式收數....求財啫,好彩的話...迫你唔死嘅.
當然除了欠款外還要加上額外收費...:{咩呀!而家唔使比呀!走數走得咁過癮}
當你清晒收數公司的數....遊戲未完.他會將你的資料賣給其他收數公司.
咁...你其他的壞賬.會一筆一筆跟著來....咁....你就有排玩啦!
問題已經答完,以下是給你的信:{因信件不能寄到你處,在此借用小小空間}
初看題目,頗為担心.因為知識經濟欄內太多只想借錢花費,不想還債的人,
金子担心...萬一你的方法可行,就會產生另類不敢想像的後果...但當進入你的
檔案資料,細看其他問題內容.咁...就放心啦!因為你正用緊一個[反思教材]方式.
咁....知識欄有福了. 歡迎你/妳.


2008-01-11 17:29:56 補充:
你就想啦!成箱現鈔.幾皮野得幾十張一千蚊紙喳.我試過換一萬蚊廿蚊紙.得嗰1~2吋高喳.你要成箱現鈔咁就唔係呃嗰幾張卡仔,而係去咗銀行打劫.
2008-01-11 7:27 am
有意思這位人兄一次過曬d錢唔還去英國以後唔返香港銀行係無你符
過幾年大銀行會申請你破產的
但細銀行每年都會寄信追你的
由其是細銀行或財務一定追你
當知道你有心走佬會報警的
因凡私人信賃最少都要還三期
還不夠三期可報警告你的是行騙罪
個人破產銀碼有上限的要有合理解釋
欠款7年不能追討是7年都無追討
但細銀行同財務一定每年都出信追
只是你失蹤無回應7年追溯期是不成立的
一次過晒信用咭d錢不還即是偷取別人財產
VISA同Master每天提取現金有上限的詳情問銀行
就算你有20幾張VISA信用咭信用額過百萬
但每天合計都只可提取少少萬要好多日先取得晒
不要回香港一定有麻煩希望你心想事成
就算想o下都好

參考: 知的
2008-01-11 12:21 am
你要緊記,在外國不可以伸請任何東西、不可以透露任何個人資料。
他們會伸請你破產,會先出律師信給你,因為你不在香港不能理會,所以會出通輯令通輯你。
因為知道你的出境記錄,所以會轉交當地警方,於當地也會成為通輯犯。
若然被捕,會轉介你回香港。那時你已經成為刑事犯了。
2008-01-11 12:17 am
你下次一入香港境咪會比銀行追到你瘦囉。
不過銀行可能會報警,
將你個case交比警察,
到時就係香港警察同你玩囉。


收錄日期: 2021-04-13 14:55:2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110000051KK02053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