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希望能幫到您
代議政制:
代議政制是指立法機關的成員是由公民以選舉形式選出,並代表其在議會中行使權力(代議),與之相反的是直接民主制。除了在選舉中外,選民和被選者並無約束關系,即被選者在議會中的行為並無需要遵從選民的意願(會否影響他下次當選是另一回事)。
美國和英國的政治體制,一般被視為西方代議政制的典範。
我想你想要這個:《代議政制綠皮書》:
代議政制綠皮書,全名為《代議政制綠皮書 —— 代議政制在香港的進一步發展》,是香港政府於1984年7月18日發表的一份有關香港政治制度的咨詢文件。這份文件被視為殖民地時期的香港政制改革的開始,並且是香港政府首次研究代議政制在香港發展的可行性。
內容:
該綠皮書提出香港要建立一個「使其權力穩固地立根於香港,有充份權威代表港人意見,同時更能較直接向市民負責」的政制,所指的也就是代議政制,其最終目標就是循序漸進地發展民選政府機關。文中亦作出具體建議,建議1985年的香港立法局選舉試行間接選舉,其中24名議員分別由選舉團和功能組別選出,每類各選12名。選舉團的成員,包括所有香港市政局、香港區域市政局及香港區議會的議員,並提出了1991年的香港行政局的非官守議員中,最少應有8名由立法局非官守議員互選出來。其後於1984年11月21日,香港政府發表《代議政制白皮書 —— 代議政制在香港的進一步發展》的白皮書,正式公布這個政策。
影響:
1985年9月26日,香港首次舉行香港立法局的間接選舉,正式開始了香港的代議政制。但是香港行政局的非官守議員由間接選舉產生的構思,卻一直未能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