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1)
http://www.labour.gov.hk/legislat/contentB.htm
2)
http://www.cns.hk:89/cj/kong/news/2007/12-08/1099149.shtml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即引起勞動關係產生的基本法律事實是用工,而不是訂立勞動合同。
惡習2:企業自定規章制度
儘管企業規章制度的制定、修改並非要徵得職工、工會的同意,企業擁有最終決定權,但《勞動合同法》將這一程式由單方行為變為雙方行為。
惡習3:勞動合同一年一簽
《勞動合同法》實施後,用人單位終止到期勞動合同、不再續訂與解除勞動合同,都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以往勞動合同一年一簽規避補償金的主要目的已經無法實現。
惡習4:拒簽無固定期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違反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
惡習5:提供房車設服務期
《勞動合同法》規定,像以前那樣以為員工辦戶口、提供住房或車等為藉口設定服務期和違約金的做法,將不再得到法律的認可。
惡習6:試用期工資隨便給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惡習7:違紀辭退何患無辭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惡習8:終止合同不作補償
《勞動合同法》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提高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況外,勞動合同到期終止不再續訂時,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3)
www.gdeto.gov.hk/sim/letter/docs/070511.doc
如果開唔到
可能是你沒有Microsoft Office Word
你可以上e到戴:
http://office.microsoft.com/zh-tw/templates/TC101996521028.aspx?pid=CT10144626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