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頭痛!想請個工人幫下手睇BB,等我可以安心做野,但點知個"印庸"比BB更麻煩。已經唔識去照顧BB,常常要出手幫她(都不知誰是工人),過了三個月,現在還識馬馬夫夫地做野,真的給她氣死。
聽說出兩張warning letter給她就不用補一個月錢就可以送她走,請問大家這是真的嗎?
(P.S.: 真的不公平!香港好多工都有試用期,但為什麼請印庸會無?)
收錄日期: 2021-04-23 22: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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