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果被老師收了電話有冇權寫家長信拎番電話!(20分)

2008-01-06 3:37 am
因為我朋友被老師收電話
但系老豆打去都拎吾番
我想問"此電話是個人物品"老師有冇權保留此學生的電話"
如果老師都系吾比番佢有冇權起訴此位"不交出電話的人"
請附上法律等等的解釋!
更新1:

我 方 有 冇 權 用 家 長 信 或 電 話 去 拎 番 呢 部 手 提 電 話 如 果 對 方 還 不 交 出 可 否 用 法 律 權 去 起 訢 對 方!

更新2:

對 方 沒 有 限 制 時 間 對 我 方 交 出 電 話 那 算 不 算 是 偷 野?!

更新3:

針 對 問 題 "對 方 沒 有 限 制 時 間 對 我 方 交 出 電 話 " 沒 有 說 幾 時 交 出 電 話 那 對 方 有 可 能 性 將 電 話 變 賣 我 方 有 權 起 訴 告 他 們 嗎?!

回答 (9)

2008-01-06 3:51 am
✔ 最佳答案
當然有勸取回電話,
但可能要家長親自到學校才可取回
如教師還不交還的話你可到教統局投訴

http://www.edb.gov.hk/index.aspx?nodeid=50&langno=2

電郵 : [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電話 : (852) 2891 0088
傳真 : (852) 2893 0858
地址 :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5樓
2008-01-09 4:57 am
可以!跟據"盜竊罪條例"第七條,“意圖永久地剝奪他人財產”中的第一點: "任何人挪佔屬於另一人的財產,雖無意使該另一人永久地失去該東西,但如他不顧該另一人的權利而意圖將該東西視為自己的東西處置,則仍須視為意圖永久地剝奪他人財產。"

另外,第二點提到:"凡任何人管有或控制(不論是否合法地管有或控制)屬於另一人的財產,而為他自己的目的及未得該另一人授權,在未必能履行將該財產歸還的條件下放棄該財產,即相當於不顧該另一人的權利而將財產視為自己的財產處置。"

換言之,不管你是否合法管有或控制,當財主不同意下,就屬違法!
2008-01-06 4:42 am
有 權 起 訴 告 他 們!!
參考: me
2008-01-06 3:57 am
you can 拎 番 呢 部 手 提 電 話
2008-01-06 3:55 am
可以,因為我也試過。
參考: 自已
2008-01-06 3:54 am
你(個朋友)畀老師收電話,當然好激氣……但捫心自問,點解會畀人收電話先?先平心靜氣坐下諗諗。

這種情況,訴諸於法律不如訴諸於情,如果你不是跟這老師有「牙齒印」,放學後走去同老師真心道歉,並保證以後不上堂用電話之類……,人心肉造,點會唔放過你呢?

如果真係點都不能取回,叫爸爸去學校同校長取回電話就得la~
2008-01-06 3:52 am
當然有權取回電話NA!
你老師都傻既-_-告佢梗得NA!
2008-01-06 3:44 am
此電話是個人物品老師冇權保留此學生的電話
如果老師都系吾比番佢有權起訴此位"不交出電話的人"
我 方 有 權 用 家 長 信 或 電 話 去 拎 番 呢 部 手 提 電 話
2008-01-06 3:43 am
我 方 有 權 用 家 長 信 或 電 話 去 拎 番 呢 部 手 提 電 話
參考: me

收錄日期: 2021-05-01 15:47:4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105000051KK03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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