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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傳統婚禮詳細內容
天漢民族文化網---漢民族傳統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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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傳中國最早的婚姻關系和婚禮儀式從伏羲氏制嫁娶、女媧立媒約開始。《通鑒外紀》載:“上古男女無別,太昊始設嫁娶,以儷皮為禮。”從此,儷皮(成雙的鹿皮)就成了經典的婚禮聘禮之一。之後,除了“儷皮之禮”之外,還得“必告父母”;到了夏商,又出現了“親迎於庭”“親迎於堂”的儀節。周代是禮儀的集大成時代,彼時逐漸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禮儀,《儀禮》中有詳細規制,整套儀式合為“六禮”。六禮婚制作從此為華夏傳統婚禮的模板,流傳至今。
(一)漢族婚禮基本儀程
六禮: 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
這是經典的六禮結構,但後世時有增簡。增則多在“六禮”環節的基礎上添加副儀節及雜俗,如催妝、送妝、鋪房等;簡則多簡並了幾項正婚前的禮儀,如宋代朱子撰《家禮》,因時俗將六禮並為“納采”“納幣”“親迎”三儀。
婚禮結構: 婚前禮→正婚禮→婚後禮。
完整的婚禮儀節:
婚前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
↓
正婚禮【親迎→婦至成禮→合巹→餕余設袵】
↓
婚後禮(成婦禮)【婦見舅姑→舅姑醴婦→婦饋舅姑】
三書:後世談婚論嫁,“六禮”常常和“三書”一起搭配出現,“三書”非周制昏禮的內容:
聘書:即訂親之書,男女雙方締造。納吉(過文定)時用。禮書:即過禮之書,是禮物清單,詳盡列明禮物種類及數量。納征信(過大禮)時用迎親書:即迎娶新娘之書。結婚當日(親迎)接新娘過門時用。
【婚前禮】
納采 納采即議婚,男方遣使上女家求婚。采用雁作為贄見禮物。 以雁為禮有三種像征意義:
1. 雁為候鳥,秋天往南飛,春天北歸,來去有時,從不失時節,所以用雁來像征男女雙方信守不渝的像征。
2. 雁為隨陽之物,大雁行止有序,雁群在遷徙飛行時成行成列,領頭的是強壯之雁,而幼及弱者追隨其後,從不逾越。將這個原則用於嫁娶,長幼循序而行,不越序成婚。
3. 雁雌雄一配而終,像征忠貞和白頭偕老
(後來有所發展,也用羔羊、白鵝、合歡、膠漆等作為贄禮的)
問名 男家征求女家同意後,這時接著進行問名之儀節,以便回來後占蔔成婚與否、吉凶如何。問名一般是女子姓名、排行、出生年月日及時辰等,發展到後世,稱換庚帖。這一過程也相當於訂婚。古語“男子稱名,女子稱字”,女子的名是不能輕易示人的。問名的意義可見非同小可了。
納吉 問名的目的,是為納吉作准備。《儀禮.士昏禮》載:歸蔔於廟,得吉兆,復使使者往告。就是說,男方問名後,以龜甲來占蔔男女雙方生辰八字,若得到吉兆,將占蔔吉利的結果,派使者帶著雁到女方家報喜,後世稱為訂盟,儀式如同納釆。納吉之後,婚姻就算正式確定。後來民間把納吉改叫合婚了。就是把男女雙方的生肖及生辰八字合一下,看生肖是否相克,八字是否相配。納吉和納采一樣,也用雁。
納征 納征禮往往是婚姻六禮的關鍵,《儀禮.士昏禮》載:“征,成也,使使者納幣以成婚禮。”意即派遣者納送聘財以成婚禮,故稱完聘、大聘或過大禮。納征以後,婚姻進入正式准備階段。
周朝聘禮“凡嫁女娶妻,入幣純帛,無過五兩,士大夫以玄纁束帛,天子加以轂圭,諸侯加以大璋”。周制昏禮的聘禮取其像征意義,不像後世那樣看重經濟價值。幣,意為彩色絲,後世所謂的“彩禮”就源於這個典故。可見先秦的彩禮是很簡單的,士大夫僅僅只用不過五兩彩絲加上一對鹿皮。但到了後世,彩禮的內涵就要實際多了,還包括飾物、綢緞、牲畜或現金等物。聘禮開始成了地位拼比的物事,難有定數。至此,周禮取聘禮的像征意義變為取義取利兼圖。隋唐聘禮固定為九種,有合歡、嘉禾、阿膠、九子蒲、朱葦、雙石、棉絮、長命縷、干漆等,各項物品皆有祝福夫妻愛情永固的意義。
請期 定成婚吉日的禮,由男方決定,然後正式通知女方。後代婚禮在演變中發展出來催妝,送妝,鋪房,這三項儀節在先秦文獻中未見記載。
親迎 父親醮子,新郎接受賜酒一飲而盡,便動身去迎娶自己的新娘。女方家長在家廟設筵,在門外迎新婿。婿以雁做贄禮。彼此揖讓登堂,女婿再拜。
禮親迎婿及婦都用馬車,宋代時逐漸開始婿騎馬婦乘轎。出了家廟門,把新娘坐車駕好,在新娘上車時,還要親自把上車用的引手繩遞給新娘,照顧她上車。然後新郎親自駕著馬車,讓車轉三圈,才把馬車交給車夫,自己乘坐另一輛馬車走在前頭。到了家門口,新郎先下車來等候,新娘車到達後,新郎帶領新娘進入家中,新娘入宅,婚前禮即告一段落。
【正婚禮】
正婚禮是指新娘被接到男方家以後,所舉行的正式結為夫婦的儀式。主要有拜堂(周制昏禮沒有這一項)、沃盥、對席、同牢合巹和馂余設衽幾項。
拜堂 周制昏禮沒有夫婦拜堂之禮。司馬光《書儀》:“古無婿婦交拜之儀,今世俗始祖見交拜,拜致恭亦事理之宜,不可廢也。”可知宋代交拜之禮已經流行。元代拜堂,於夫婦交拜外,尚有同拜天地之禮,即先拜天地,再拜婿之父母,最後夫婦交拜。這就是如今流傳下來的三拜之禮。
沃盥 指新人入席前的潔手潔面。漢族傳統禮儀非常強調潔淨的意識。周制的沃盥禮節是用匜和洗配套使用。
對席 新婚夫婦交拜禮畢,要相對而坐,謂之對席。對席的位置,男西女東,意以陰陽交會有漸。
同牢合巹 “同牢”是指新婚夫婦共食同一牲畜之肉。合巹是指夫婦交杯而飲,注意——是交杯,只是交換了杯子而已,並非很多誤導人的古裝劇那樣挽著胳膊喝的“交擘酒”。合巹本意指破瓠(瓜)為二,合之則成一器。剖分為二,分別盛酒。最初合巹用匏瓜,匏是苦的,用來盛酒必是苦酒。匏既分為二,像征夫婦由婚禮將兩人合為一。所以,夫妻共飲合巹酒,不但像征夫妻合二為一,永結同好,而且也含有讓新娘新郎同甘共苦的深意。
這是婚禮中最具有社會意義的環節。是每對新婚夫婦行婚禮時必不可少的儀式,合巹禮流傳到後世,發展成酒筵。“吃喜酒”已成為民間行婚禮的簡稱。酒筵由簡到繁,但最主要的意義就是,婚姻得到了親朋好友的承認。
餕余設袵 這是通常所說的合床禮,正式成為夫妻。新娘脫服由女侍接受,新郎脫服由男侍接受,新郎親脫新婦之蓋頭,此時侍人持燭而出。此後男女雙方正式結為夫婦。
【婚後禮】
婚後禮,使新婦成為男家的一分子,與男家的親族融合在一起,所以又稱“成婦禮”。成婦禮主要有四:婦見舅姑、婦饋舅姑、舅姑饗婦。
婦見舅姑 妻稱丈夫的父親為“舅”,稱丈夫的母親為“姑”,成婚後的第二天早晨,新娘就早早起床、沐浴,新婦拿著盛著棗、栗和腶修等物的竹器到公婆的寢門外等待。盛有“棗”取早起之意,“栗”取顫栗之意,“腶修”取振作之意。
婦饋舅姑 根據《禮記》,“婦饋舅姑”之禮是隨著“婦見舅姑”之後的,新婦親自侍奉公婆進食,待二老食畢,婦要像征性地吃公婆的余食以示恭孝。之後有“舅姑饗婦”之禮
另有一說,“婦饋舅姑”指的是新婦過門後第三天,就要下廚房燒飯做菜,以饋舅姑。以示自此後將主持中饋,以盡孝道。唐代有“三日入廚下,洗手作羹湯;未諳姑食性,先譴小姑嘗”的描述。該俗應是後世的演變發展。
舅姑醴婦 “婦饋舅姑”之後,公婆為新婦安食漱口,並以“一獻之禮” 酬新婦,以示長輩的關懷。
一獻之禮:先由主人取酒爵致客,稱為“獻”;次由客還敬,稱為“酢”;再由主人把酒注入觶或爵後,先自飲而後勸賓客隨著飲,稱“酬”,這麼合起來叫作“一獻之禮”。在“獻”的環節中,有洗爵的步驟。公公在洗爵於南,婆婆洗爵於北。
一獻禮成後,本別下階。《禮記·昏義》記:“厥明,舅姑共饗婦以一獻之禮,奠酬,舅姑先降自西階,婦降至阼皆,以著代也。”按照舊時的民居結構,西階為賓位,阼階為主位,新婦從阼階下來,表示從此之後授之以室,代理家政。
廟見成婦 廟見禮為“新婦祭行於祖先”——婚後三個月,夫家擇一日,率新娘至宗廟祭告祖先,以表示該婦從此正式成為夫家成員。自此,成婦禮(暨“婚後禮”)完成。
*“成婦”“成妻”之辨
“成婦”是指成為男家的媳婦,“成妻”則指作為一個男人的妻子。
汪中,鄭珍,等清儒仔細考證了《儀禮·昏禮》的儀節和稱謂,又從《曾子問》分析訂婚和解除婚約的種種可能性,目的在於探究:婚姻關系何時成立?因為他們關懷的是一個當時很嚴重的社會問題:“室女守貞”。“室女守貞”就是所謂的“望門寡”。當一個女子訂了婚,還沒過門,未婚夫就死了。這樣的一個“許嫁女”,能否另許夫家?還是得嫁去夫家奉養公婆,過繼個孩子承繼香火?與該男合葬?基本上,主張室女守貞者,表示他們認為成婦重於成妻,一旦訂了婚(納聘),婚姻就成立;反對者則堅持有親迎合體之實,婚姻才成立,翁姑媳婦關系才成立。在清朝,因“室女守貞”獲頒牌坊的數量很多,經考證,“夫”之稱謂的出現,得等到親迎之夜,婿入婦之寢房、婦言“若非我夫,焉入我室”時才出現。換言之,“夫婦”一詞的成立要等到行過親迎禮、喝了交杯酒、有“合體”之實時才成立。既然沒有夫妻之實,又何來守寡、殉葬、侍養公婆?(節選自台灣學者 張壽安《我的清代禮學研究》 中國思想史研究通訊第5輯)
實際,直至宋代,女子在婚姻上都具有相當的地位。而按照後世的邏輯,若新婦在未告廟之前去世,只能歸葬於娘家,既然得不到夫家成員的地位,那麼“室女守貞”“殉夫盡節”“未嫁奉養夫家”等習俗,不就非常沒有道理嗎?清代大行其道的“貞潔牌坊”不是成了黑色幽默麼?這種陋習,實為中國文化中的變異成分,並不合乎華夏禮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