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想和我女友在香港只註冊,晚幾年后才結婚行嗎?

2008-01-05 6:20 am
可是我女友還沒滿21嵗,要怎樣才能註冊,在内地要辦領什麼
還有就是晚幾年后才結婚行嗎?

回答 (2)

2008-01-05 9:33 am
✔ 最佳答案
香港的法律, 註冊即等於結婚了。香港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制的, 不容作兒戲。
未滞21歲的話可以等到足21歲有自主權, 雙方各須一位足21歲的朋友簽名作為見證人。
結婚目的是二個相愛的人共同生活, 甘苦與共, 彼此互相體諒, 愛護及尊重。
如果未有足夠的心理準備, 請想清楚再作決定。
以下是有關資料,可作參考:
遞 交 擬 結 婚 通 知 書

凡 擬 結 婚 人 士 , 不 論 擬 在 婚 姻 登 記 處 由 婚 姻 登 記 官 主 持 婚 禮 , 或 在 特 許 的 公 眾 禮 拜 場 所 由 合 資 格 的 神 職 人 員 主 持 婚 禮 , 或 由 婚 禮 監 禮 人 在 香 港 其 他 地 方 主 持 婚 禮 , 均 須 事 先 以 訂 明 表 格 向 本 港 的 婚 姻 登 記 處 直 接 遞 交 或 透 過 婚 姻 監 禮 人 遞 交 擬 結 婚 通 知 書 。
擬 結 婚 雙 方 無 須 受 居 留 條 件 所 限 制 , 亦 可 以 屬 任 何 國 籍 人 士 。
結 婚 的 最 低 法 定 年 齡 為 十 六 歲 ( 以 西 曆 計 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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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何 遞 交 擬 結 婚 通 知 書

除 在 海 外 遞 交 的 通 知 書 外 , 擬 結 婚 的 其 中 一 方 或 雙 方 必 須 把 已 簽 名 的 擬 結 婚 通 知 書 交 往 或 透 過 婚 姻 監 禮 人 遞 交 給 本 港 的 婚 姻 登 記 處 。 並 須 出 示 擬 結 婚 雙 方 的 香 港 身 份 證 或 旅 行 證 件。
在 遞 交 擬 結 婚 通 知 書 時 , 他 們 必 須 提 供 雙 方 的 下 列 個 人 資 料 :
全 名 ;
婚 姻 狀 況 ( 即 是 否 未 婚 、 鰥 夫 或 寡 婦 、 離 婚 人 士 或 以 往 曾 否 採 用 任 何 儀 式 結 婚 ) ;
職 業 ;
年 齡 ;
住 址 ;
雙 方 父 母 的 姓 名 ; 及
如 任 何 一 方 未 滿 二 十 一 歲 , 必 須 列 明 同 意 這 宗 婚 姻 的 人 的 姓 名 和 地 址 , 以 及 該 人 的 身 分 ( 即 婚 姻 條 例 附 表 3 指 明 的 有 關 人 士 ) , 並 須 提 交 與 該 有 關 人 士 的 關 係 證 明 文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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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別 規 定

未 成 年 人 士

如 擬 結 婚 的 任 何 一 方 未 滿 二 十 一 歲 , 但 超 過 十 六 歲 , 又 非 鰥 夫 或 寡 婦 , 必 須 向 婚 姻 登 記 官 出 示 婚 姻 條 例 附 表 3 所 指 明 的 有 關 人 士 的 同 意 書 。
如 沒 有 該 等 可 發 出 同 意 書 的 人 士 , 當 事 人 可 向 區 域 法 院 法 官 提 出 申 請 該 同 意 書
2008-01-05 6:36 am
首先恭喜你们拉上天窗。
未满21岁的话就必须的经父母同意签字才有效,如果女友是大陆人的话就去公证处公证(1- 血缘关系,2- 住址证明,3- 父母同意该女嫁给某人)拿着以上的公证书就可以在港办理注册了。如果超过21岁的话就无需着繁琐手续,只要双方同意就行了。
祝你们白头偕老!

收錄日期: 2021-04-19 00:11:3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104000051KK0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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