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的西周封建

2008-01-02 6:07 am
西周的「封建」有什麼含義?

回答 (2)

2008-01-02 3:42 pm
✔ 最佳答案
封建制度是一種社會制度。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給王室成員、王族和功臣分封領地,屬於政治制度範疇。狹義的封建制指分封制,而廣義的封建制度,請參見封建社會。

「封建」即「封土建國」,即天子把自已直接管轄王畿以外的土地,分封於諸侯,並授予他們爵位,讓他們建立封國,保衛中央。

漢語對古代中國的中原王朝,所封之地稱為「諸侯」(「諸侯國」、「封國」或「王國」),統治諸侯(王國)的君主被稱為「諸侯王」、「君」或「國君」,也使用「國王」的稱謂;

漢語對中世紀的歐洲,被教廷所封之地稱為「王國」,君主被稱為「國王」。

中國歷史上的封建制度
傳說中聖王的後裔和商的遺民以及立功的將士,讓他們在地方作「諸侯」,分區管理,輔佐周王,被封的「諸侯」在「封國」內繼續分封,通過這種逐級分封,下級對上級承擔繳納貢物,軍事保衛,服從命令等義務。

「封建制度」即古漢語「封建」的原始含義,即「封」土而「建」國;古文獻中之「封建」即「分封制」

「封建制度」在周朝時期是周王室把疆域土地劃分為諸侯的社會制度,在「封建制度」下,國家土地不完全是周王室的,而是分別由獲得封地的諸侯所有,他們擁有分封土地的所有資源和收益,只需向周王室繳納一定的進貢即可盡義務,即相當於中世紀歐洲諸王國與羅馬教廷的關係,即現代意義上的聯邦的基礎。周王是共主性質的(共主是氏族社會遺留的領袖模式,禹為最後的氏族共主)。諸侯的土地理論上在其死後可由周王室收回重新分配,但一般是世襲。春秋時期,隨著井田制的瓦解和爭霸戰爭的發展,周朝王室衰微,「禮樂征伐自天子出」的局面被「禮樂征伐自諸侯出」取代,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喪失,「封建制度」開始破壞。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取消「封建制度」,秦王朝在全國推行單一的「郡縣制」。

漢朝承襲了秦朝「郡縣制」這種行政區劃管理制度,與秦行政區劃不同的是,在推行「郡縣制」的同時又推行封國制,封國包括王國和侯國,這種兩種並行制又稱「郡國制」,兩漢時期雖郡國並行,但仍以「郡縣制」為主。漢朝初期,劉邦面對拼湊起來的諸侯勢力和亡秦後的六國背景,首要任務是:勉力維持穩定局面,鏟除異姓諸侯王,以分封子弟的方式,調和異姓諸侯王與郡國制的兩極偏差,劉邦與項羽相爭時,先後分封七個異姓王。稱帝後,又分封同姓子弟九王,使後來中央政府及封國之間的對立,延續了很長的時間。漢初恢復封建制,同時又施行郡縣制,使郡國雜處,以相牽制,對維護中央集權和國家統一起到積極作用。

中國歷史上自三國開始直至最後一個王朝清朝,各個時期國家行政區劃管理上不同程度實行了「封建制度」,但分封不是主體;各個朝代政權穩定以後,封國與侯國實際成了行政區劃體系之一,或形式上分封;即使存在軍閥割據政權,大多數情況下,要領受中原王朝的冊封,如五代十國時期十國之一的楚國之國王馬殷,儘管於907年建國,仍舊於927年(天成二年)接受中原王朝後唐冊封為「楚王」。

西周封建
周武王實行第一次封建,原因有三:首先是為了安撫殷民,同時加以監視;其次是進行武裝移民,藉此擴展勢力;還有就是籠絡人心,以鞏固周朝的統治。

第一次封建
封建實際上是分封諸侯,即將土地分給諸侯去建立他們的管轄範圍。周初第一次封建的經過和內容,主要有以下數項:

周武王滅商後,自動退出殷都,封紂王的兒子武庚到那裡,繼續管理商的遺民;
周武王在殷的附近,分封自己的三個弟弟管叔、蔡叔和霍叔,目的是監視武庚,稱為「三監」;
周武王定都於鎬後,又分封親屬和功臣為諸侯,這些封國大多數集中於黃河南岸。

周公東征平亂
西周建立兩年,周武王就死了。他的兒子周成王年幼繼位,由武王的弟弟周公姬旦代理政事,這種做法稱為「攝政」。三監不滿,便散佈謠言,說周公會對成王不利,又慫恿武庚共同起來叛亂,史稱「三監之亂」。

周公親自領兵東征對付三監,用了三年的時間,才把亂事平定下來。後來他在洛邑(今河南洛陽)營建東都,把參加武庚叛亂的「殷頑民」遷到那裡,又派駐重兵加以監管,將洛邑作為統治東部地區的政治和軍事中心。此外,周公又制定禮樂,藉以維繫國家和社會的秩序。


第二次封建

第二次封建的原因
周公平定了三監之亂,實行第二次封建。目的有三:

分化殷地遺民,防止殷民再次起來叛變;
鞏固周朝的統治,作為王室的屏藩;
擴大統治範圍,加強對地方的控制。

第二次封建的情況
周初第二次封建的內容主要包括:

把殷人舊地分封為宋、衛二國,以方便統治;
大封親屬和功臣,作為王室的屏藩;
周公特意把第一次封建的一些封國向東移,部分更遠至東方海邊,藉此擴大統治範圍,並將殷人的封國包圍其中,以防其再生叛亂。

分封諸侯的作用
周武王和周公總共分封70餘國,其中姓姬的諸侯佔了53個,可見周初兩次的大封建,所分封的諸侯多數是周王的同姓子弟,其次才是功臣。在封建制度下,周王又稱為「天子」,具有高高在上的權威,分封諸侯的作用,就是要他們作為中央的屏藩。

此外,諸侯的爵位,分為公、侯、伯、子、男等五等。諸侯必須服從天子的命令,向天子交納貢品,定期朝見天子,並帶兵隨天子作戰。


宗法制度
西周還建立了一套宗法制度,配合和維繫封建制度的發展。宗法制度規定天子、諸侯等職位,只有「嫡長子」才有資格繼承,其他兒子則被分封為次一級的職位,即諸侯、卿大夫或士。這兩種制度緊密結合起來,進一步鞏固周朝的統治。


西漢封建

封國與郡並行
西漢建立之初,漢高祖把7個協助他對抗項羽的功臣封為異姓王(與皇室不同姓氏的諸侯王);後來用謀反的罪名或其他辦法削平了這些封國,改封皇室子弟於七王舊地。至於其他地方,則仍採用秦代的郡縣制。

這種「郡國並行」的情形,使諸侯王國對中央構成威脅,理下了西漢政治危機的伏線。


平定吳、楚七國之亂
漢文帝、漢景帝統治期間,經濟得到恢復和發展,民生有所改善,國家一片興旺。但諸侯王勢力日盛,漸漸變得驕橫跋扈,漢景帝為了加強中央權力,實行削藩政策,引起了諸侯王的不滿,於是導致吳、楚七國之亂的發生。漢景帝派將軍周亞夫平息了叛亂,並且削減了諸侯王的權力,使他們成為只食俸祿的閒員,不再治理人民。從而,中央集權統治的根基更加穩固了。


削減諸侯王國的勢力
吳、楚七國之亂平息後,諸侯的權力已被削弱,不過他們仍擁有遼闊的領地,經濟力量也很大。漢景帝死後,漢武帝承襲了其父的削藩政策,頒佈「推恩令」,容許諸侯把王國的土地分封給他們的子弟,使諸侯王的力量越分越小,勢力大為削弱,從此「大國不過十余城,小侯不過十余里」,不再對中央構成威脅。
參考: me
2008-01-02 6:21 am
「封建」是封邦建國的意思,與日後馬克思主義所稱的「封建」完全不同。根據周朝的封建制度,周天子有權力授爵、列土、置軍、命卿。相對的,諸侯對天子有朝覲、納貢、勤王、隨征和接受巡狩等義務。這種制度,比商的部落式的制度複雜得多。在政治制度上應該是比較進步。內容如下:
1.授爵:爵位分公、侯、伯、子、男五等,由周天子冊封,子孫世襲。
2.列土:天子的王畿方一千里,公、侯的封土各方一百里,伯方七十里,子、男各方五十里。不足五十里的附屬於諸侯,稱為附庸。
3.置軍:每軍一萬二千五百人。天子置六軍,公、侯各三軍,伯二軍,子、男各一軍。
4.命卿:公、侯各三卿,全由天子任命;伯三卿,二卿由天子任命;子、男各二卿,一卿由天子任命。卿以下各等官員,由諸侯選任。
5.諸侯的義務:諸侯要定期向天子朝覲述職,按時納貢,還有勤王、隨征等義務。
6.如果有需要的話,天子可以到諸侯的封國視察,稱為「巡狩」。


收錄日期: 2021-04-15 23: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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