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1) 女方有權告男方嗎?
2) 女方各男方追討的$15000,是太多嗎?
3) 男方一日不給女方錢,女方都不敢去做手術,怕事情完結後男方更不會賠償,女方應如何做法?
4) 男方是否有權不理會女方的追討?
5) 時間無多,報警處理有幫助嗎?警察會否歧視女方而不想插手?
希望認識法律的朋友回應一下,謝謝
更新1:
補充 1) 要告男方應從何做起? 2) 如果女方在告男方的過程中已經去做了終止懷孕手術,即是bb已經打掉了,那麼還能告仔嗎?
更新2:
denise271: 第一女方冇自願有男方的bb,(係人都知精液射入體內就好大機會懷孕)男方把精液射完也沒有告訴女方 第二2人沒有妥協,只是男單方面說$2500是他的唯一可以負擔得起,而女方沒有接受男方的$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