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經朋友介紹之下搵左一間人事顧問公司幫我搵工...
獲得一間在荔枝角區的某公司約見,見工過程順利。
第2日人事顧問公司打電話比我,話見工成功,該公司願意聘請我..
仲問我最快幾時我上班,因為要在合約上列明上班日期
(由於我仍有工作在身,需要一個月通知期)
答應聘請我的公司亦都知道,願意等我一個月!
還約好我上去簽約,但簽約當日我足足等了2個小時....
最後我都走了,人事顧問公司為我了解詳情後說 :只係該老闆突然有事要忙,無返公司而已...
點知...到我在舊公司Last Day的日子,
打去答應聘請我的公司double confirm上班日期的時候,佢地先同我講唔想請尼個職位了!!
請問係咁的情況之下,我可以到勞工處告人事顧問公司或答應聘請的公司嗎?
真的十分十分頭痛!!!
更新1:
To : Tavia 1 ) 佢係電話到會講佢係"XXX人事顧問公司打黎" 2 ) 我認得佢,我上過佢的間人事顧問公司,見過佢!! 3 ) 我未決定告唔告,因為我而家找到新工作,不過內心深深不憤!! 佢之前沒有工作差不多 1個月。 想佢賠返1個月人工比我。 4 ) 有上過人事顧問公司 5 ) 職位--- Admin. Clerk 多謝各位的支持~! ^3^